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物業公司開展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的維修、維護和管理活動,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1、物業需要維修、維護和管理哪些配套設施和設備? 答:一般來說,社區內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包括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大堂、公共走廊、公共樓梯、內部天井、室外墻壁、屋頂、地板、屋頂接待室和其他約定的公共部分。公共設施和設備包括公共給排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公共照明、天線、中央空調、供暖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以及......
在該最新案例中,關于車位的爭執歷經一審、二審及再審,官司最后打到了最高院,最高院于2017年8月24作出最終裁定:小區地面停車位是由開發商依照行政規劃建設的物業附屬設施,實際上并無建筑物,其本質屬于土地使用權,不能辦理產權登記。開發商將商品房向業主出售后,建設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歸屬全體業主。因此,地面停車位的權益作為附屬設施歸屬于全體業主,其性質與其他公共附屬設施性質并無不同。開發商有義務按照規劃修建小區附屬設施,但并非依據規劃建設的附屬設施都歸開發商。因此,該案地面停車位屬于業主共有的土地使用......
在建筑物區分所有權領域,車位、車庫的性質和權屬問題十分重要,其涉及到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的利益,必須規定清晰、明確的具體規則。本文結合最高法院再審案例詳細解讀:小區地面車位到底歸誰所有?文章來源:法務之家綜合請看此案例,歷經一審、終審、最高法再審:原告:重慶市豪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告: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帝景豪苑業主委員會2015年3月27日,因重慶市某房產開發公司擬將部分車位出租,帝景豪苑小區業主委員會則聲明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利用小區公共用地設立的,屬于小區業主共同所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均無權擅自出......

深圳市福田區時XX庭業主委員會訴林某潔、深圳市中X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侵權責任糾紛案【裁判要點】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違章搭建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
物業糾紛一直是業主和物業公司關注的焦點。讓我們根據常見問題給你一些建議。 1、物業公司可否對業主處以罰款? 不可以,因為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只有特定的行政執法單位才能對公民處以罰款,其他個人和企業不得對他人處以罰款。 2、房地產企...
一、以非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為由抗辯 有些業主認為自己并未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因此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都對其無約束力,自己不知曉且不認可該合同內容,因此拒絕交納物管費。 對此司法解釋有...
徐某是上海市某天地小區的業主,其將房屋出租給劉某使用。劉某入住不久后,業主委員會為解決小區的停車問題,便召開了業主大會制定了業主停車方案,規定業主的車輛進行登記分配到固定的位置,未登記的車輛不許在小區停車。 ...
張三和李四都是某小區業主,張三是音樂老師,李四是業主委員會成員。 兩人先是因小區業主群有業主對業委會公共收益不公開、不公示提出質疑引發言語沖突,后因張三將其住房改為商用培訓班,李四作為業委會成員配合相關單...
業主如何正當提出自己的抗辯意見1、以非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為由抗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大會還未成立時,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就物業的有關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合同的簽訂主體并非業主主要是因為小區在建設之初,面臨著入住率低等現實情況,無法...
1.小區業主占用公共區域違反哪些法律法規 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
解決方式: 一、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 經雙方同意并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
房子漏水墻面開裂 新房就有質量問題的確讓人很頭疼。2005年3月,王先生在蕭山買了一套新房,2008年7月,搬進新家,不久后,家里不是漏水就是墻面開裂。打那時起,王先生就再也沒交過物業費,房子質量不過關,物業沒有修好,就別想拿物業費。王先生...
1.求全面的物業法律法規與典型案例,謝謝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編輯本段 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3〕18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建設廳、房地局: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