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物業需要維修、維護和管理哪些配套設施和設備? 答:一般來說,社區內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包括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大堂、公共走廊、公共樓梯、內部天井、室外墻壁、屋頂、地板、屋頂接待室和其他約定的公共部分。公共設施和設備包括公共給排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公共照明、天線、中央空調、供暖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以及電梯。相關市政公用設施及附屬建、構筑物一般也在物業維護范圍內,包括社區道路、室外給排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水井、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2、物業費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答:業主大會成立前,住宅小區(多層、高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舊房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按政府指導價執行。有關收費標準由區、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以西安為例,高層建筑的一級服務為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級服務為每月1.9元,三級服務為每月1.5元,超標準服務為每月1.2元。已成立業主大會(行業委員會)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和其他服務費(特殊服務和增值服務),以及別墅內的住宅和非住宅類型(如辦公室、商店等)實行市場調整價,公寓、商業和住宅綜合樓。
3、如果垃圾沒有及時清理,你能拒絕支付物業費嗎? 答:很多業主認為社區物業服務存在很多缺陷,比如垃圾沒有及時清理,燈泡沒有及時更換,拒絕支付物業費。由于物業服務的完整性,此類問題僅屬于物業服務的一般缺陷,并非拒絕支付物業費的法律原因。
4、如果你對房產不做任何事,你能拒絕支付房產費嗎? 答:很多物業公司在提供物業服務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比如電梯、道路等設施設備長期不維修。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物業服務義務,此時,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承擔持續履行、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不是直接拒絕支付相應的物業費。
5、我的生活不需要財產。我可以拒絕支付物業費嗎? 答:不需要物業服務,這不是拒絕支付物業費的原因。社區物業服務費主要為公共服務費,包括公共設備和設備的日常運營、維修保養、綠化管理、安保、清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
6、我不住在社區里。我可以拒絕支付物業費嗎? 答:空置房屋不是拒付物業費的理由,但有權要求按照空置標準收取物業費。 7、在什么情況下我可以拒絕支付物業費? 答: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例如,在收取物業費的同時,他們還收取垃圾清理費、電動電梯費、共享電費、綠化費和其他包含在物業費中的費用。對于這部分費用,業主有權拒絕,并可以要求退還收取的費用。
8、酒店是否可以收取電費手續費? 答:沒有。根據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的水、電、氣、熱、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相應單位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雖然物業可以代業主收取,但不得依法向業主收取額外費用,包括手續費。
9、物業能否以未繳物業費為由停止供水和供電? 答:沒有。根據法律規定,如上所述,水、電、氣合同雙方均為業主和相應的單位,物業無權切斷水、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0、如果業主的房子被盜,物業公司能賠償嗎? A:有可能。根據法律規定,物業公司有義務協助物業服務區的安全防范。缺乏安保服務,達不到約定標準,造成業主人身、財產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如果房子漏水或有其他質量問題怎么辦? 答:當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我們應該首先明確責任主體。以漏水為例,可能是相鄰的業主在防水方面存在問題,物業可能沒有將公共管道和其他部件維護到位,或者房屋本身的施工可能存在缺陷。在這三種情況下,責任分別由相鄰業主、物業公司和施工單位承擔。
因此,我們建議在發生漏水等房屋質量問題時,首先要找到物業及相關業主,及時停止損失,共同查找原因并簽字確認,并根據損壞原因向相應主體索賠。當事人拒絕合作的,可以考慮提起訴訟,將相關主體列為共同被告,申請司法鑒定,查明問題的原因,要求賠償損失。
12、維修基金應如何使用? 答: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應專門用于保修期滿后的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該基金的啟動程序因業主大會是否成立而有所不同,但其核心是該方案由三分之二以上面積和總人數(即兩倍2/3)的業主批準,并由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然后由相應的銀行支付給維修單位。
物業合同糾紛有以下情形: (一)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的情形 1、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此時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 (1)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 (2)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 (3)車輛的價值...
物業合同糾紛有以下情形: (一)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的情形 1、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此時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 (1)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 (2)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 (3)車輛的價值...
物業合同糾紛有以下情形: (一)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的情形 1、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此時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 (1)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 (2)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 (3)車輛的價值...
(一)行政途徑 投訴。對于有關小區規劃、房產證的辦理、房屋質量等出現的問題,業主可以向當地政府的建設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對于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
摘要:物業服務合同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而不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一般情況下,一個小區有多少業主,就有多少份物業服務合同。由于每個業主的情況不一樣,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也可能不完全一樣。比如說,有的業主有車,有的沒有車,你要所有...
導讀因路滑導致摔倒的事件可謂算是下雪天最常見的意外事故了,一般人摔倒之后都是怪自己沒小心,拍拍屁股懊惱地爬起來就算了,根本沒想到過還可以找誰理賠。事實上,如果摔倒導致受傷嚴重,需要就醫甚至休養,且摔倒恰好發生在特定地點,那么之后的醫療費就需...
1.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用部分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致業主財產損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陳書豪訴南京武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本案要旨: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共有部分負有保養、維護義務,對于可能對業主財產造成...
案情回放 蔡惠芬系杭州蘭桂花園的業主,因其未交納自2011年1月1日起的物業費,物業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法院起訴,要求蔡惠芬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并勝訴。2015年12月,蔡惠芬履行了法院判決,結清了物業費。蘭桂花園管理規約中規定:業主有...
不管是我們租房或者買房,都要和社區物業打交道,設立之初他們是業主的管家,是為了解決業主的后顧之憂,可以現在為何物業和業主的關系如此緊張呢? 甚至有人提出取消物業。今天就從法律角度分析下,業主和物業之...
1.求全面的物業法律法規與典型案例,謝謝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編輯本段 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3〕18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建設廳、房地局: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