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最高額抵押具有擔保債權的不特定性的特點。即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未來債權是不特定的,將來的債權是否發生、債權類型是什么、債權額是多少均是不確定的。因此,其所擔保的債權不必須都是同一性質的債務。 設定最高額抵押時,雙方要明確規定債權發生的原因。根據《擔保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因此,只有借款合......
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最高額抵押的抵押人和債務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最高額抵押具有以下特點: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額是確定的,但實際發生的債權額是不確定的。設定最高額抵押時,債權尚未發生,為保證將來債權的實現,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商定擔保的最高債權額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財產在此額度內對債權作擔保。 比如,張某以一處房產為抵押物,與債權人李某簽訂了一份擔保將來可能發生的100萬元債權的最高額抵押合同。 ......
來源:臨朐法院、濰坊中院案情簡介2013年1月11日,山東臨朐某飲食公司與濰坊某銀行(下稱濰坊某銀行)簽訂《最高額融資合同》、《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某飲食公司以房產和土地作最高額抵押,在2013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期間內,在最高本金余額不超過80萬元范圍內向濰坊某銀行融資。其中:《最高額抵押合同》中約定,主債權確定前濰坊某銀行轉讓部分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的,最高額抵押權是否轉讓以及如何轉讓,以濰坊某銀行屆時向某飲食公司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上述合同簽訂后,某飲食公司與濰坊某銀行就抵押財......
最高額抵押的主債權是否可以轉讓在一般抵押中,債權可以轉讓,抵押權隨著主債權的轉讓而轉讓,債權人只需通知債務人和抵押人即可。但在最高額抵押中,由于未來發生的債權是不確定的,處于變化中,所以在決算期到來之前,如果允許債權人轉讓其債權,則會增加最高額抵押的不確定性,導致法律關系的混亂,也很容易給抵押人造成損害。《擔保法》禁止最高額抵押主債權的轉讓,由于擔保物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所以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權也不能轉讓。借款合同。在實踐中,具體表現為:一是商業銀行與企業有長期的業務關系,企業對一定期間內......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主債權轉讓有哪些法律問題 1.合同中明確所擔保債權的最高額度和決算期。 2.《擔保法》禁止最高額抵押主債權的轉讓,由于擔保物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所以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權也不能轉讓。在債權確定后最高額抵押的主債權是可以...
1裁判要點 當事人另行達成協議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轉入該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只要轉入的債權數額仍在該最高額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即使未對該最高額抵押權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該最高額抵押權的效力仍然及于被轉入的債權,...
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間 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間的時間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有保證人清償債務期限的,保證期間為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沒有約定債務清償期限的,保證期間自最高額保證終止之日或自債權人收到保證人終止保...
一、提交材料(除說明外,其它均須提供原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抵押權人為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 4、查檔結果證明 5、抵押合同及被擔保...
一、提交材料(除說明外,其它均須提供原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對原件,收復印件一份);抵押權人為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 4、查檔結果證明 5、抵押合同及被擔保...
自2009年開始,金融類糾紛案件、擔保追償類糾紛案件數量在我國沿海多個基層法院迅速增加,并于2012年、2013年在社會各界產生重大影響,商業銀行、擔保公司紛紛走上原告席,這些大批量案件讓華東沿海地區法院應接不暇,大大地增加了受案法院的案件...
一、擔保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擔保物權的主要內容或權能是: a、對擔保物的期待處分權。無論擔保物權人是否占有擔保物,擔保物的處分權只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方能行使。 b、對擔保物變價的優先受償權。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擔保物權人可處分擔保...
裁判要旨: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地上建筑物已辦理抵押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