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但是法律為了在體現雙方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又能兼顧用人單位的自主權,特意對該情況進行了解釋,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口頭變更后繼續工作,將被視為對變更的認可和接受;所以勞動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發生該情況時必須要在第一時間進行申訴,否則將處于被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雖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采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的行為,勞動者有權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
對于因存在客觀原因,需要給勞動者調整崗位,但勞動者仍無法勝任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需要支付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在與單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從勞動法律角度來講,調崗降薪屬于對勞動合同的變更。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變更勞動合同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懷孕期間,單位能單方調崗降薪嗎? 小唐是一家IT公司的員工,入職一年后,小唐由于表現出色被聘任為產品經理并簽訂了書面聘任協議。不久,小唐發現自己懷孕了。由于孕吐嚴重,小唐請了半個月的病假。然而,等小唐休完病假回公司后,卻得到了一份關于自己...
實踐中調崗降薪的情形時有發生,原因主要有根據實際經營需要進行調崗降薪,或者是由于職工的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現在的崗位而給其安排新的工作崗位。 當然不可避免的存在強制性的給職工調崗降薪的情況。那么當遇到公司無故...
用人單位能不能擅自調崗并降薪?不能。 勞動者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中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及勞動報酬條款是重要條款。公司通常會在《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其他規章制度中約定變薪變崗制度。 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或其他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互聯網企業傳出裁員的消息。但裁員這件事情,企業不可任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同時用人單位還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勞動者面對用人單位的一...
案情簡介 趙某于2006年7月入職某公司任操作工。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單位有權根據生產計劃安排員工加班,員工應當無條件服從。因公司認為,趙某多次拒絕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的加班,影響公司生產,從2018年1月起,對趙某進行降薪處理,將趙...
張三某于2018年8月入職李四公司,擔任銷售一職,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為10000元/月。 2019年11月,李四公司以張三某業績考核不達標為由,將工資降為8000元/月,張三某發現后不...
一、調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情況下,企業可以不經勞動者同意單方調崗。從對法律條文的字面分析可以發現依法單方調崗的前提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患病...
張三因為懷孕,其所在單位以業務調整取消其崗位為由,對張三進行降薪調崗,多番協調無果,張三只能主動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身權益。但是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說,涉訴都不是最佳解決方式。 《中華人...
單位隨意降低工齡工資肯定是不可以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調整勞動工作崗位,也不能隨意降低其工資報酬。降低工資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書面文件。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