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經老鄉介紹,被包工頭王某招用,進某建設公司工地做木工,工資每日約定200元。2014年3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從高空墜落,導致小腿骨折。李某認為,由于自己是在工地工作受的傷,屬于工傷,單位應當賠償李某工傷待遇損失。李某到勞動局工傷部門,要求申報工傷,由于沒有勞動合同,勞動局工傷部門向李某出具了補正單,要求李某出具確認勞動關系的材料比如勞動合同。但李某沒有勞動合同,又是包工頭招用的民工,單位沒有為其和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李某繳納工地農民工工傷保險。勞動局工傷部門將李某的工傷申報材料退......
李某于2014年1月到乙公司的建筑工地工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李某在工作時受傷要求工傷認定,但乙公司拒絕,李某遂提起仲裁申請,要求確認雙方勞動關系,以便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仲裁委審理后發現,乙公司并無用工資質,工程是甲公司非法轉包給乙公司的。故仲裁委裁決李某與乙公司無勞動關系。那么,李某要如何獲得工傷賠償? 根據原勞動保障部的相關規定,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
建筑工地上農民工遭受事故傷害,因違法轉包、分包現象的大量存在,往往給農民工在進行法律救濟時增加很大難度。從司法實踐來看,其法律救濟途徑一般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申請工傷認定,走工傷索賠程序,即工傷保險責任糾紛;另一種是向法院起訴,走人身損害賠償程序,即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然而,當建筑工地上農民工遭受事故時,農民工選擇上述哪一種程序進行法律救濟對自己更為有利,或者承擔責任的一方選擇哪一種程序進行應對?顯然很多人都存在疑惑,本文將對該兩種程序進行比較以及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操作等方面進行分析。一、兩......

一、違法分包傷亡是否屬于工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第七條規定: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
此類人身傷害,法律上屬于工傷。認定工傷三要件為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 1、固定證據。 固定證據也需要圍繞著三要件進行。搜集的證據形式可以多樣,工友的證人證言、報案記錄、聊天記錄等都行。 2、積...
在建設工程領域,經常存在的一種現象是,具備施工資質的企業承包工程項目后,將工程違法轉包或者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再由實際施工人或者說包工頭自己招用工人對項目進行施工。 由于施工過程中勞動人員易發生...
我國司法實踐中對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救濟有兩種可能的方式:一是工傷保險賠償,二是民事侵權賠償。如何正確理解雇員發生工傷事故后的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適用,兩者是可兼用還是相互排斥,是否有適用的優先順序等問題一直困擾著司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必須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自上述日期起一年內提出申請。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未在法律規定...
對于工傷發生比較常見的是建筑工地,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往往是將工程轉包給包工頭,由包工頭雇傭工人,或者是分包給勞務分包公司,那么工人受傷后到底該如何救濟? 兩種途徑 1、工傷理賠:人社部門一般要...
案情簡介 于某在某工地上干活,與用工單位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第一個月工資暫定3000元。上崗后,在工地項目經理的安排下,他跟公司的施工車干些裝卸河流石、沙子、水泥預制板等建筑材料之類的活。 干了不到一個月,在一次卸水泥板時,...
勞動者受傷,如果鑒定為傷殘等級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工傷期間的各種賠償的,勞動者是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的,勞動者應當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傷期間的各種賠償和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在上班的過程中受傷,一般是屬于工傷。病情嚴重需要去醫院治療,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從而獲得工傷賠償。那么是一到醫院看病就必須申請工傷才能醫治嗎?申報工傷有沒有時間限制呢?一網友咨詢:我在外地的一個工地上負責泥土攪拌機器運作,需要經常在機器上...
【前言】在建筑工程施工領域,因管理不規范及建筑市場的現狀,存在大量違法分包的情形,而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二百六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