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3:16發布
裁判要旨: 在《公司法》規定的股份禁止轉讓期內,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與他人訂立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在股份禁止轉讓期后轉讓股份的,并不違反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關于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禁止性規定,應認定...
基本案情: 原告某機械制造公司訴稱:某工貿公司拖欠其貨款未付,而某工程機械公司、某建設工程公司與某工貿公司人格混同,三個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某以及某工貿公司股東等人的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混同,均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請求判令:某工貿公司支付所欠...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涉及電子證據的案件數量正不斷增加,在訴訟中,微信聊天記錄經常被作為證據提交。 作為電子證據的一種,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案件審理中。當發生糾紛時,聊天記錄能否成為有效證據呢?一起來看兩個案例...
江西省吉安市某電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電子公司)與吉安某電聲有限公司(下稱電聲公司)均是生產銷售教學用頭戴耳機、話筒組等教育電子產品的公司,互為競爭關系。1998年10月,熊某受聘于電子公司從事銷售工作,1999年10月被聘任為銷售部經理,2...
問題提出: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一方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合同,相對方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案件名稱:原告宋某某與被告陳某、某房地產信息咨詢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法院觀點: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
案情再現 江蘇某機械公司持前員工許某所寫的一份欠條,到法院立案要求被告許某支付維修費(含配件費等)欠款共計15445元。許某卻稱,此款并非我欠付的,我不是債務人,不負責償還。 原告江蘇某機械公司是以銷售挖掘機并提供售后服務為主營業務...
未經公司書面批準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兼職工作而影響公司運營的;或自營業務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或相同/相似的,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存在利益沖突且根據合理判斷已或將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公序良俗或誠信原...
案情:2004年4月,被告與第三人寧波某公司共同投資成立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被告持有60%的股份。2007年3月,被告發現因經營效益比預期的差,遂決定將股份轉讓給其他人,經他人介紹,原告以248萬元的價款購買被告20%...
作者:唐青林 李舒編者提示:本文摘自唐青林律師主編的《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企業保密體系建設指南》(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案件要旨為了避免卷入原單位的商業秘密侵權糾紛,離職員工應當注意以下事項:提前三十日將離職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對于競業限制,打工人應該不陌生。一個在酒吧賣酒水的小哥哥被指掌握了公司的商業機密要支付違約金20萬元,主人公李某覺得有點離譜。合理的競業限制當然有助于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不過一旦被濫用,損害的是勞動者權益。近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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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公司之間對買賣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案例
來源:債權債務 時間:2022-02-15 11:22基本案情: 原告某機械制造公司訴稱:某工貿公司拖欠其貨款未付,而某工程機械公司、某建設工程公司與某工貿公司人格混同,三個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某以及某工貿公司股東等人的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混同,均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請求判令:某工貿公司支付所欠...
微信聊天記錄如何成為有效證據?這3個方面一定要注意!
來源:其它 時間:2021-08-29 16:16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涉及電子證據的案件數量正不斷增加,在訴訟中,微信聊天記錄經常被作為證據提交。 作為電子證據的一種,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案件審理中。當發生糾紛時,聊天記錄能否成為有效證據呢?一起來看兩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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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法院判決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需符合哪些條件?(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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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條不代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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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職期間注冊同類公司,公司能否解雇?(二審判決)
來源:公司法 時間:2022-04-20 17:44未經公司書面批準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兼職工作而影響公司運營的;或自營業務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或相同/相似的,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存在利益沖突且根據合理判斷已或將從中獲得經濟利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公序良俗或誠信原...
案例研究:股權轉讓是否要經過登記機關登記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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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后如何避免被前東家指控侵犯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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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賣酒水的,離職要賠20萬元?”溫州一小伙崩潰!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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