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國的成文法規定
一些國家的仲裁立法明確授權當事人可以變更通常適用的對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標準。不過,上述規定大多有其特定背景,這就是這些國家往往允許當事人對仲裁裁決的實體問題向法院提起上訴。②
(一)對仲裁裁決向法院提起的上訴
盡管仲裁的“一裁終局”制度已成為仲裁的主流,然而在個別情況下仍存在對仲裁裁決提起上訴的情況。對仲裁裁決的上訴包括向第二審仲裁庭提起上訴和向法院提起上訴兩種情況。向法院提起的上訴又分為完全上訴和不完全上訴。
1.完全上訴(FullAppeal)。完全上訴是當事人就仲裁裁決的實體問題,不管是事實上的問題還是法律上的問題,向法院提起上訴,由法院進行全面審查,這也就是二審。少數國家允許當事人提起此種完全上訴,但往往施加了嚴格的限制。例如,法國《新民事訴訟法典》第1482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國內仲裁裁決向法院提起完全上訴,除非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放棄了他們的上訴權,或仲裁員被授權以友好仲裁員的身份行事。不過,對國際仲裁裁決則不能提起此種上訴。秘魯《普通仲裁法》規定,在國內仲裁中,當事各方可約定對仲裁裁決向法院提起上訴,除非仲裁裁決是依公允和善良原則作出的;對于國際仲裁裁決則不能向法院上訴。葡萄牙、突尼斯以及加拿大適用普通法的各省等亦有類似規定。③
通過考察這些國家或地區的規定,可以發現:(1)此種上訴一般僅針對非涉外仲裁裁決,對于國際仲裁裁決則不允許提起此種上訴。(2)賦予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權利,它具體體現為兩種形式:有的國家規定除非當事各方已放棄上訴權利,否則可對仲裁裁決提起上訴,即當事人可以在仲裁協議中放棄上訴權;有的國家規定須經當事人同意或約定,才能對仲裁裁決提起完全上訴。(3)對當事人授權仲裁員以友好仲裁員的身份作出的裁決不能提起上訴。
2.就法律問題提起的上訴(AppealonaQuestionofLaw)。此種上訴不是一種完全上訴,而僅限于就法律問題上訴,并僅見于普通法國家。例如,英國《1996年仲裁法》為在英國作出的仲裁裁決規定了可向法院提出的3種補救方法,其中之一是第69條所規定的對英國法問題的上訴。但該規定屬該法的非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約定排除上訴的權利。當事人約定仲裁裁決不附具理由的,應視為約定排除此種上訴。其他普通法國家或地區如澳大利亞、百慕大、香港、加拿大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亞伯達省和新加坡的立法亦有類似規定。由于所有這些國家或地區都采納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而該法并未包含此種救濟,因此上述法律所規定的此種司法審查僅適用于國內仲裁。④
【摘要】國際商事仲裁協議一方當事人就協議標的起訴后,我國法院應在特定情況下審查仲裁協議效力,并對訴訟程序作出相應變更。在國際案件中,我國法院應直接優先適用《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有關規定。涉港澳案件適用我國內地的有關規定。我國立法與...
【摘要】:我國法律規定了對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這無疑是合理且必須的。但是仲裁實踐中法院在行使仲裁裁決司法審查權時,存在對仲裁裁決的撤銷和不予執行雙重司法審查的不合理體制。本文筆者結合我國仲裁實踐中的司法審查案例,揭示出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制度的確立,是我國仲裁法律制度建設的一大進步,但還存在許多立法上的問題和實踐上的不足,與國際上的通行規定和做法尚有距離。 一、規范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理由 仲裁法對于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并未直接規定具體的理由,而是援用民事訴訟...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0條、《仲裁法》第70條和第71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國際商事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
我國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包括撤銷仲裁裁決制度與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制度。《仲裁法》第五章專門規定了國內仲裁裁決的撤銷問題,第六章專門規定了國內仲裁裁決的執行以及不予執行的問題,第七章對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和執行問題作了特別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
《國際仲裁雜志》主編J·沃納(JaequeWerner)曾說:無論是國內仲裁還是國際仲裁,沒有國內法院的干預是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的。這種干預包括2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指在仲裁中法院所給予的支持和協助,二是指法院對仲裁程序的監督及其對裁決的司法...
當事人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應提出證據證明該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
1995年仲裁法頒布實施以后,針對其中所規定的國內和國際商事仲裁之司法監督的雙重標準,學術界展開了曠日持久的論爭,其核心內容為國內法院應否監督國際商事仲裁的實體內容,并由此形成了全面監督說和程序監督說兩種觀點。本文擬結合世界各國仲裁司法監督...
(一)對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的法定事由《仲裁法》第70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第71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
根據《仲裁法》第70條和第71條的規定,有關當事人提出證明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根據情況分別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l款的規定所說的裁定撤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