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要旨王某到達籃球場這一事發地點系以為學生指導論文為目的,是其履行工作職務的行為,因而事發地點應認定為工作崗位。王某到達事發地點后,因學生未到而在事發地點就地參與籃球活動,邊打籃球邊等學生,并未中止為學生指導論文的進程,不影響工作任務的完成,屬于人之常情,可以認定其在發病時仍在工作崗位的事實。基本事實謝某與王某系夫妻關系,王某是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政法學院漢語言文學教師。2014年5月15日下午王某下課后,在學校籃球場等候接受其指導畢業論文的學生期間,自行在學校籃球場參與打籃球。當日下午15時40......
廣東金融學院副教授劉某軍早上乘坐公交車時暈倒猝死。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廣州市天河區人社局)以劉某軍所乘坐的公交并不停靠學校及附近站點,且無證據顯示其在車上有處理與工作有關的事宜為由,不予認定工傷。劉某軍的家屬則認為,高校教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具有不確定性,劉某軍事發前一日晚及事發當日上班途中均在處理學生論文批改事務,應認定為工傷。5月22日,該案在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開庭審理。不坐班(通常所說的不打卡)的工作,工傷又該如何認定? 副教授公交車上猝死 他坐公交車去干什么?是否......
不坐班(通常所說的不打卡)的工作,工傷該如何認定? 副教授公交車上猝死 他坐公交車去干什么?是否應該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是否坐班不是工傷認定的障礙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不坐班的工作工傷認定要符合立法精神 俞某某的丈夫馮某是海南省瓊山中學數學教師和高中班主任。2011年11月15日晚,馮某任教的兩個班級進行測驗。考試結束后,馮某回到家中。次日早上七點左右,馮某在家中被發現身體異常,120醫生到場后,馮某因搶救無效死亡。后醫院出具證明,稱馮某因突發心肌梗塞于家中死亡,發病到死亡的大概時間間隔不詳......

臺灣桃園一名23歲男子陳榮宥,周二(上月31日)在新北市三重區一間網吧內,包機連續打了23個小時魔獸世界線上游戲后暴斃。 陳榮宥被發現暴斃在沙發上,全身僵硬、雙手向前伸,看來就像仍在打線上游戲。 2014年4月29日,36歲男子許某來到徐州...
俗話說罵死人不償命,如果真的罵死人,是否需要擔責呢?來自北京的張三和李四,因為一場停車糾紛爭吵,結果導致一人猝死...... 因停車糾紛吵架后猝死 2020年8月,李四因為做生意來到北京,在某小區租了一...
【小編按】這個案例一波三折,從2011年11月事故發生至最高法院2017年11月29日做出裁定,耗時6年!最高法院在裁定書中對《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條款做了精辟的論述,可供實務...
【小編按】這個案例一波三折,從2011年11月事故發生至最高法院2017年11月29日做出裁定,耗時6年!最高法院在裁定書中對《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條款做了精辟的論述,可供實務...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本應和睦相處,然而,北京市房山區有一對鄰居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吵,雙方你來我往言語越來越激烈,一方因情緒太過激動,竟在吵架半小時后猝死。那么,與死者吵架的鄰居到底該不該承擔責任?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
內蒙古一名高校教師在校內突發不適被送醫后死亡,呼和浩特市人社部門出具決定書稱,其系在校內操場跑步突感不適后搶救無效死亡,情況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或者視同工傷。家屬認為死因或與其...
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 小顧在這里學習已一年多。 研究生值完夜班突然去世此前一周曾出現心臟不適他曾多次在朋友圈喊 累 家屬: 希望按照工亡處理,但條件難以符合? 醫院:此事應由學校處理 校方:積極處理善后事宜 面對這樣的需求,怎么做...
深圳年僅27歲的順豐速運南新分部倉管員劉某明,28日晚與十多名同事聚餐,期間有飲酒,29日凌晨1時許到家,凌晨5時許猝死。 上月才訂婚 本打算年底結婚 家屬方面稱,劉某明身體素質不錯,平常很少飲酒,但當晚其聚餐后回到住處,身上卻帶有酒氣。聚...
猝死指平時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而發生的急驟死亡。2.腦出血 高血壓病患者易患腦出血,出血積存在顱內,無法排出,壓迫腦組織而致猝死。7.猝死癥候群 此病多見于年輕人(17~40歲),死前各項檢查均正常。原因可能與鈉離...
在保險理賠范疇中,保險中的意外和我們平時所說的意外是有區別的,保險中的意外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即非疾病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外來的,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1、猝死一般因為自身疾病突然發作,不能滿足兩個條件,外來的和非疾病的。所以,猝死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