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約定:吳某某、余某購買某開發商的房屋。交付房屋全款后,開發商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吳某某、余某交付房屋。吳某某、余某為購買該房屋已向開發公司支付了首付款及信息服務費,其余房屋尾款向中國建設銀行分行申請按揭貸款。2019年7月6日出賣人開發公司與買受人吳某某簽訂了《地下車位買賣合同》,吳某某支付全款購買該小區停車位。
2019年11月14日,一名安裝門窗的工人在該小區施工時,不慎墜落在吳某某、余某購買的案涉房屋外的屋面平臺。吳某某、余某得知此事后,多次與開發公司協商退房無果,引發本案糾紛。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某、余某與某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地下車位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應為有效。
法院判決解除吳某某、余某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地下車位買賣合同》;開發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吳某某、余某已付的購房首付款、車位款及實際支付的銀行按揭款(本金及利息),銀行按揭款數額以返還上述款項時吳某某、余某實際歸還的銀行按揭款為準。 所謂兇宅,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由于忌諱非正常死亡、趨利避害正常心理,而產生的對該類房屋(特別是住宅房屋)的一種稱謂。兇宅不是主觀的封建迷信,相反屬于客觀的公序良俗,為法院判決所支持。
兇宅的判斷,不能僅以個人的主觀感受出發,而是以理性客觀人群判斷,也就是是否為大眾所認同的共識。通常兇宅的認定主要考慮以下兩點:一是死亡原因,應該是排除自然死亡的人為非正常死亡事件。二是死亡地點,根據《物權法》(已失效)及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認定來判斷。也就是說,需要根據意外死亡的發生場所具體確定,并且區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業主的專有部分。由于人們對兇宅多有避諱,在房屋買賣、租賃等環節一定慎重,必要時可將己方需求寫入合同,避免財產損失。
中國人信奉風水,兇宅意味著不吉利,甚至是災難,十分忌諱。 但是當前市場下,購買二手房的情況十分普遍,你也不可能在買房前了解該房產的前世今生的所有住戶和房主的情況。房主不說,你怎么會知道。 張三就在購買婚...
兇宅一般指發生過兇殺、自殺、謀殺、跳樓、上吊等非正常死亡的房舍。兇宅的概念是民間的說法,我國法律沒有對兇宅進行定義。法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出賣方和地產中介必須出示有關房產所有信息的相關證明,但根據公序良俗原則和忠誠義務原則,出賣方和中介應把房...
旅游簽合同警惕6大陷阱 勿把行程單當合同簽旅游合同到底該咋簽?要注意什么問題?出現問題怎樣才能順利維權……近日,哈爾濱將旅游糾紛納入仲裁范圍一事,引起了市民對于旅游維權問題的關注。對此,12日,哈爾濱仲裁委列舉了簽旅游合同時應注意的6大問題...
本來以為貸款能貸六成,簽完買賣合同之后卻被銀行告知其所購的為非普通住宅,只能貸三成。三成與六成之間是300萬元的差距,拿不出來就代表著千萬元的豪宅就此泡湯。廣州的陳女士近期為這事焦頭爛額,她覺得之所以造成這種結果,一開始中介的誤導負很大的責...
簽購房合同時 可爭取加上免責條款,購房人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增加一條或在備注條款中寫明,如果購房人并無過錯,因銀行原因發放貸款拖延,購房人不承擔違約金。 發商在按揭款到賬時間方面,直接約定在合同中的并不多,但在合同中都有對房款逾期交付的違約...
簽定購房合同有幾步 一、弄清楚合同中的當事人?在新房買賣過程中合同簽署涉及兩個當事方:一為購房者,一個是開發商。?購房者,即購房合同中的買受人,他將要成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違反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核實房...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2)調解。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
買房是一件大事,這件大事有時候也會引起糾紛,關于買房糾紛,沒有遇上是幸運,遇上了也別著急,要懂得怎么處理,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就要實施維權,下面給大家介紹幾個買房糾紛的維權方式。 一、買房糾紛怎么維權 1、如果遇到開發商推遲交房,有兩...
簽完購房合同反悔違約責任有哪些 1、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把賠償損失的概念界定為,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
對于每一個購房者來說,一個樓盤的地段和規劃布局是其是否選擇該樓盤的最主要因素,而小區關于幼兒園、健身房、社區服務中心等方面的貼心規劃無疑會打動一個潛在購房者的心。 可是現實中往往發生事與愿違的現象,等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