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來以為貸款能貸六成,簽完買賣合同之后卻被銀行告知其所購的為非普通住宅,只能貸三成。三成與六成之間是300萬元的差距,拿不出來就代表著千萬元的“豪宅”就此泡湯。廣州的陳女士近期為這事焦頭爛額,她覺得之所以造成這種結果,一開始中介的誤導負很大的責任。
起因:欲買四房大宅4月即簽合同
轉折:缺口幾百萬,哪里籌那么多錢?
到5月初,陳女士向廣州某銀行咨詢貸款事宜。這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其所購買的住宅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屬于非普通住宅,因政策規定,最多只能貸三成。
陳女士表示,自己在簽合同之前并不清楚“非普通住宅”的意義,只知道149平方是豪宅,要交豪宅稅,但不知道超過144平方米就叫“非普通住宅”。銀行的一番話讓陳女士整個蒙掉,因為總成交價巨大,三成和六成能差好幾百萬元,一時從哪里籌借那么多錢?
事情發生后,陳女士只得馬上跟中介、賣家說明情況,稱因貸款原因無法購房。不過,陳女士和賣家溝通并不順利。陳女士的10萬元定金、1萬元中介服務費也無法索回。并且,陳女士若單方違約,損失更大。因為,按合同規定,無論守約還是違約,向中介支付的服務費無權要求退回;買賣雙方之守約方若解除合同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成交價10%的違約金。
兩個月來,陳女士始終沉浸在“沒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苦惱和擔心中。她表示,這一切與中介一開始的誤導有很大關系:“現在回想,整個事情都是坑”。陳女士認為當初中介發了一個“假圖片”,誘使其簽了合同:“中介所發圖片上,廣州無房有貸款記錄一類,無論普通還是非普通住宅都是首付40%,這個圖片是假的,實際上廣州非普通住宅首付70%。”
陳女士表示,該中介在簽合同之前并沒有說清楚是“非普通住宅”,直到5月向中介詢問,中介才向其核實是“非普通住宅”,只能貸三成。
中介:貸多少不是我們決定
根據陳女士所發截圖,該中介朋友圈自我介紹為“珠江新城豪宅專家、10年房地產銷售經驗”。“一個當了十年的中介,怎么可能不了解國家政策?是不專業還是利欲熏心?”陳女士質疑。
中介表示,“我們作為中介,在簽合同之前肯定和買賣雙方都有溝通。至于最后銀行能貸多少,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當想進一步確認其如何和陳女士溝通房貸政策、貸款比例問題時,中介稱“談的時間很長,我現在無法答復你”。
律師建議
中介公司是否有為客戶提供貸款咨詢的義務法律法規并無明文規定,因此向客戶提供貸款咨詢并不是中介公司的法定義務。但因大多數買方會選擇以貸款形式支付樓款,貸款問題往往成為買方決定是否購買交易房屋的核心問題,實踐中,中介公司為促成買賣合同的簽訂以及體現自身的專業性,一般會為客戶提供貸款咨詢。
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貸款咨詢時,因畢竟不是銀行貸款專業機構,稅費政策變化又較快,各個銀行貸款政策又有所不同,計算過程中又不排除出現計算錯誤情況,所以可向買賣雙方告知大概貸款情況,并在簽署合同前明確告知買賣雙方自行去銀行部門咨詢相關貸款事宜,其提供的計算結果僅供參考,最終以銀行計算的結果為準,以規避相關法律風險。如果客戶參照中介公司給出的書面貸款意見來簽署買賣合同,后期因銀行貸款出現問題導致合同履行不能,中介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轉載于 南都網
開發商地區不一樣,可能不太一樣。還有支付首付款與你還房貸沒有必然聯系。主要是看你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的時間。一般簽訂借款合同一周后審批通過,又過一周,銀行放貸款,從銀行放貸款之日起的30天就是你還款的時間了。具體以銀行規定為準.
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也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與購房者簽定合同。 2.購房合同一般...
旅游簽合同警惕6大陷阱 勿把行程單當合同簽旅游合同到底該咋簽?要注意什么問題?出現問題怎樣才能順利維權……近日,哈爾濱將旅游糾紛納入仲裁范圍一事,引起了市民對于旅游維權問題的關注。對此,12日,哈爾濱仲裁委列舉了簽旅游合同時應注意的6大問題...
簽購房合同時 可爭取加上免責條款,購房人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增加一條或在備注條款中寫明,如果購房人并無過錯,因銀行原因發放貸款拖延,購房人不承擔違約金。 發商在按揭款到賬時間方面,直接約定在合同中的并不多,但在合同中都有對房款逾期交付的違約...
民事訴訟哪里找律師 民事訴訟哪里找律師的話我覺得問題不大,這個東西是白紙黑字寫在法律上的東西,你可以看看具體的民事法律法規和合同法,你要告他的話要先過合同法過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證據的話你起訴時要準備的,具體法律你可以百度。感謝...
1、租房子可以看看:我們租哪兒看看,百度租哪兒即可,房東直租等瞅瞅,但是網站上面中介費是免不了的; 2、你可以不在網上找啊,實地考察,想住哪兒,就在那兒晃悠,多在路上或巷子看看,很多的,那種很多是房東自己貼的小廣告; 3、租房潛規則:租過房...
在有效期內,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司法解釋 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
朱某夫妻倆將一套房子賣了90萬,妻子提出丈夫曾經有賭博惡習,將錢放他名下不放心。丈夫為表忠心,于是簽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約定90萬歸妻子所有。孰料,協議上的字簽完才10天,妻子就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提出離婚。網圖在常州務工的朱某、徐麗夫婦經過...
2018年2月27日出賣人小區開發公司與買受人吳某某、余某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主要約定:吳某某、余某購買某開發商的房屋。交付房屋全款后,開發商須于2019年12月...
會,如果沒有按時還最低,這個月你的信用記錄就是2,還了最低就是1,按時還完是0。 但偶爾一次不良記錄沒有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