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環境法的發展有其外在的因素和內在的動力。可持續發展理念就是環境法的內在動力,其實質是環境公益主義”,即環境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人的發展必須以環境為依托,以人與環境的和諧關系為條件。《環境保護法》修改應貫穿可持續發展基本理念。【英文摘要】Thedevelopmentoftheenvironmentallawdependsuponitsexteriorthefactorsandtheinternalpower.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ideaistheinnerdynamicsoftheenvironmentlawdevelopment,itsessenceistheenvironmentpublicinterestprinciple”,inotherwordstheenvironmenthasprovidedthebasicpremiseforthehumansurvivalanddevelopment.Humandevelopmentmusttaketheenvironmentasafoundation,taketheharmoniousrelationsofthepersonandtheenvironmentasthecondition.Therevisionof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shouldpenetratethebasicideaof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關鍵詞】環境法;可持續發展;基本理念;環境公益主義【英文關鍵詞】Environmentallaw;Sustainabledevelopment;Basicideal;Environmentpublicinterestprinciple【寫作年份】2007年【正文】可持續發展理念是環境法發展的內在動力。這一理念在發展過程中內涵不斷豐富,深刻揭示了環境法賴以存在的最本質關系問題。現行《環境保護法》作為環境法的基本法對這一理念的貫徹和體現不夠,在修改中要將這一理念為指導思想,對環境保護作出全面且原則性的規定,推動環境保護立法的完善。一、環境法基本理念問題的提出一個部門法的崛起必然有其存在的現實基礎和理論基礎。環境法作為一個新型的獨立的部門法,從上世紀60年代產生以來,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就其外在原因是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惡化,其內在推動力就是環境法的基本理念。這一理念從根本上決定著環境法的發展進程和發展方向。對這一理念的探究應首先從環境法的特殊性著眼。(一)環境法的特殊性通常認為:環境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關于保護與改善環境,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環境法作為一個新型的法律部門,具有許多不同于傳統法律部門的特點。環境法更多地從調整人與自然關系的角度出發,為保護生態平衡,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規范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行為,實現人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因此,這些調整人與自然關系法的法律法規,雖然會受到階級利益的制約和影響,但也得承認,這些法律規范本身是沒有階級性的,是可以為各種社會所共同認可的。[1]正是基于環境法的這一本質特點,使它區別于一般的法律,調整對象的廣泛性、調整方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以及調整目的的社會性和公益性及其在價值取向上的人類共同利益的至上性是環境法的重要特征。環境法的特殊性還表現在環境法律關系方面,其內容具有綜合性,有依據行政法規范確立的環境行政法律關系,也有按民法規范確立的環境民事法律關系,還有按刑法規范確立的環境刑事法律關系。同屬于環境法但具有不同性質的法律規范所確立的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盡相同。環境法律關系的主體極其廣泛,在我國,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其中公民個人,既有享受良好環境的權利,又有保護環境的義務,而且通常沒有權利能力的限制,公民是環境法律關系的廣泛參與者。甚至,后代人也作為一種潛在性的主體參與到環境法律關系中來,除人類之外的其他生物個體與群體也往往由于人類的理性和對共同利益的要求,將其由法律關系的客體上升為主體,賦予其一定意義的主體資格。環境法律關系中的客體物,是指表現為自然物的各種環境要素,不僅包括可以作為財產權利對象的自然物,還包括不能成為財產權利對象的自然物,如空氣、風力,光照等。
【出處】中國環境法網【摘要】受傳統立法模式的影響,我國的環境保護立法采單一立法模式。而結合我國環境保護與管理的理論和實踐,采取綜合立法模式將是我國環境保護立法的最佳選擇。【英文摘要】impactedbythetraditionallegis...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進行了哪些法律責任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進行了以下法律責任的規定: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 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發現違反本法的行為或者接 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
【摘要】環境民主原則是環境資源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其實質是指社會公眾在環境管理及其相關事務中享有廣泛參與的權利和義務。本文從闡述環境民主原則的涵義入手,分別論述了環境民主原則的理論基礎、具體內容,結合這一原則在我國的實施情況,提出了貫徹落實環...
摘要:本文通過對環境經濟法律體制的深入分析,闡述了其在環境立法發展中的必要性和具體體現。面臨著中國環境問題的巨大考驗,僅僅依靠行政機關的硬性管制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需要引入環境經濟的法律手段,通過其固有的市場競爭機制達到環境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
【摘要】文章結合環境法從第一代向第二代的更新,分析了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理念在國際和國內環境保護中的形成和發展;闡述了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的基本內涵;分析了在我國生態保護立法中確立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理念的合理性。【英文摘要】Taketheviewpo...
1.如何加強林業在涉農方面的法律發規的宣傳普及力度 這東西,你上網一搜不都是么?一是利用電視臺、廣播等制作宣傳專題報道,大力宣傳林業生態建設、發展可持續林業的重要性;二是通過發送手機信息,宣傳全民義務植樹的巨大成就,宣傳全社會、全民鞏固綠化...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生產、生活領域的方方面面,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是最具代表性的私法制度之一,也是現代社會之契約規則的主體部分,在社會經濟尤其商事交易中發揮著重要而基礎的作用。 ...
1.法律在保護環境中起什么作用 法律在保護環境中起的作用:1、法律為先導,引領著環保事業發展;2、環境保護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為實現環境保護法律的立法目的,根據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而制定,于環境保護法律中對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普遍和指導意義;3、...
摘要:環境侵權具有與以往傳統侵權截然不同特性,集中反映了環境侵權當事人之間的不對等性,并使得環境侵權的受害人具備了弱者身份。環境侵權的弱者保護不僅是環境侵權自身要求,同時具有深厚的人權基礎和實質公平的本質。弱者保護理念的引入和運用,對于環境...
1.森林法規 森林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 摘要:森林資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長的森林有機體的總稱,森林資源保護旨在促進森林數量的增加、質量的改善或物種繁衍,以及其他有利于提高森林功能、效益的保護性措施.我國關于森林資源保護的立法較早,從1963年起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