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繳社保費會不會受2年時效限制?2020年1月20日,代某某向墊江人社局遞交要求補繳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申請書,要求該局責令重慶市XXXX彩釉瓦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的破產管理人補繳代某某從2001年1月至2012年7月31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墊江人社局經調查后,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墊人社監處告〔2020〕1號《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處理結果告知書》(簡稱1號《告知書》),認為代某某反映的事項已超過法定投訴時效,故不予受理其投訴。代某某不服,向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社局)提起行......
趙氏孤是成都錦隆公司員工。2014年5月8日18時10分許,趙氏孤下班駕駛摩托車回女朋友住處,途中遇小轎車時失控,與路邊的電桿相撞,趙氏孤當場死亡。5月23日,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不能確認小轎車與摩托車在事故時是否接觸。后交警大隊委托司法鑒定所做車輛痕跡鑒定。5月29日,司法鑒定所作出鑒定意見:不能確定小轎車與摩托車事發時是否發生接觸。因交通事故賠償一案,趙氏孤父親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調解,小轎車司機自愿承擔同等責任,并就賠償達成協議,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2015年10月13日,趙氏孤......
裁判要旨:對于職工退休時工作崗位性質屬于管理或技術崗位還是操作、生產或服務崗位,已辦理內退的情況如何處理等等,則要結合企業內部崗位分類管理文件和職工檔案等綜合認定,屬于企業的用工自主管理權范疇。案情回顧馮國菊于1964年12月出生,1984年9月參加工作,先后在襄陽市煙草公司保康營銷部下屬的寺坪批發部、第二批發部、卷煙業務科、煙草賓館、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等部門工作。2011年3月,馮國菊辦理內退手續,其內退前在保康煙草營銷部綜合辦公室任檔案管理員。2014年12月30日,襄陽市煙草公司保康......

裁判要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工資、賠償金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也可以選擇作為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對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違法行...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行 政 判 決 書(2018)川1181行初18號原告:四川省瀘縣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瀘縣建設大樓,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521204800018E。法定代表人:廖濤,總經理。委托代理人:杜姍姍,四川眾...
廣東金融學院副教授劉某軍早上乘坐公交車時暈倒猝死。廣州市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廣州市天河區人社局)以劉某軍所乘坐的公交并不停靠學校及附近站點,且無證據顯示其在車上有處理與工作有關的事宜為由,不予認定工傷。劉某軍的家屬則認為,高...
【裁判要點】 應酬客戶屬正常工作應酬,符合其工作職責和用人單位的工作性質,且非醉酒狀態,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
洪七系天歌公司的工作人員。2017年12月23日,洪七在工作間制作水果拼盤時,被同事歐陽峰用刀砍傷,經搶救無效當日死亡。歐陽峰系精神分裂癥患者,事后被法院送去強制醫療。洪七家屬于2018年5月16日向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區人社局受理后開展...
裁判摘要: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無其他車輛、行人參與的單車事故,不論是否存在道路通行條件差或天氣影響等外部因素,最終必然歸結到該職工自身駕駛方法是否得當,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行 政 判 決 書...
案例一:下班去男朋友家周止若是鵝眉公司員工。2016年11月9日17時17分許,周止若在下班后前往男友張無計的居住地時,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經交警認定周止若承擔事故次要責任。2017年9月21日,周止若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調查...
【裁判要點】應酬客戶屬正常工作應酬,符合其工作職責和用人單位的工作性質,且非醉酒狀態,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應認定為工傷。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行 政 判 決 書(20...
根據2010年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加入了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需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這一工傷認定條件。實務中,交通事故因一方逃逸、私了、未及時報案、事實不清等情況,導致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無法做出責任劃分的情況時有發生,...
被公司派遣到國外工作時受傷,能按國內法規申請工傷認定嗎?湖南長沙的楊某最近就遇到了這樣一起維權糾紛。因工作需要,湖南鑫光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派遣員工楊某到非洲務工,不料楊某在一次作業中意外受傷。回國后,楊某向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