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合同糾紛的屬地管轄權時,往往同時存在專屬管轄權、協議管轄權和法律管轄權。在法律管轄權方面,存在著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已經履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地與實際履行地不一致時如何選擇管轄權等問題。 1、專屬管轄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因房地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港口經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地人民法院管轄。 這里需要注意的......
在確定合同糾紛的屬地管轄權時,排他性管轄權、協議管轄權和法律管轄權往往并存;法律管轄權還涉及合同是否履行以及約定的履行地點與實際履行地點是否一致。因此,確定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權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專屬管轄權優先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專屬管轄權的規定:房地產糾紛、港口經營糾紛、繼承糾紛,由法律規定的法院專屬管轄。應特別關注2015年《民訴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房地產糾紛僅指因房地產權利的確認、分割和相鄰關系引起的財產糾紛,由房地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因此,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不適用......
當然會受理,但是要看買車合同中約定了哪個法院管轄,這種約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協議管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協議管轄只適用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對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經濟糾紛不得協議管轄。 2、協議管轄僅適用于合同糾紛中的第一審案件,當事人對二審案件不得以協議方式選擇管轄法院。 3、協議管轄......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這里所指的級別管轄是指由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專屬管轄是指以...
同時約定仲裁和訴訟的,對仲裁的約定無效,雙方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無法達成仲裁協議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根據民訴法規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是確定的。 同時,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一般在出借人出借完資金后只有收款義務,而合同履行地為收款人一方所在地,因此出借人一方所在地作為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
同時約定仲裁和訴訟的,對仲裁的約定無效,雙方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無法達成仲裁協議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勞務合同履行地法院具有管轄權。在司法實踐中,出現糾紛要進行訴訟的時候首先要確定管轄的法院才能起訴,我國規定的管轄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指定管轄等。如果是勞動合同的糾紛,勞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
勞務合同履行地法院具有管轄權。在司法實踐中,出現糾紛要進行訴訟的時候首先要確定管轄的法院才能起訴,我國規定的管轄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指定管轄等。如果是勞動合同的糾紛,勞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
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約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或是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也有約定合同履行地管轄。這便是合同訂立雙方對于管轄權的約定,即為協議管轄。 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者約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
如果不是法律規定一定要以書面形式簽訂的,口頭協議也有效,但是需要履行合同的相應證據或證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的確認,亦應當依據該規定處理。...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