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當事人協議選擇的法律
在國際商事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上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已經得到世界各國的公認。目前這一原則也被廣泛地適用于解決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的法律沖突問題。例如,依照瑞典法,當事人可以約定適用于仲裁協議的某一特定法律。1958年聯合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以下簡稱《紐約公約》)第5條第1款(甲)項將仲裁協議“依當事人作為協定準據之法律系屬無效”規定為拒絕承認和執行裁決的理由之一。1961年《關于國際商事仲裁的歐洲公約》(以下簡稱《歐洲公約》)以及1975年《美洲國家間關于國際商事仲裁的公約》(以下簡稱《美洲公約》)也都作了類似規定,即應根據雙方當事人選定適用于仲裁協議的法律確定仲裁協議的存在或有效性。從國際商事仲裁的實踐來看,無論仲裁協議采取何種形式,當事人單獨就仲裁協議的準據法進行約定的情形是極為罕見的。他們一般只是在國際商事合同的法律選擇條款中選定了適用于國際商事合同的法律。那么,該法律選擇條款中規定的法律是否就是仲裁協議的準據法呢?有關的國際條約和國內立法對此問題均未作明確回答。
多數學者認為,仲裁條款是國際商事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國際商事合同中訂有法律選擇條款,則仲裁條款應當適用法律選擇條款中所選擇的法律。這種觀點使仲裁條款的準據法與國際商事合同的準據法相一致,能夠避免同一合同的不同條款法律適用不一致的情況。但它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當事人在法律選擇條款中所選擇的法律是解決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沖突的法律,往往并不涉及仲裁協議的存在或有效性問題,將其適用于解決仲裁協議的法律沖突并不實際可行。簡單的例證是,當事人選擇國際條約或國際商事慣例作為商事合同的準據法,但卻無專門的國際條約或國際商事慣例適用于解決仲裁協議的存在或有效性問質問題的法律給仲裁員一個指示,而不是指明支配仲裁協議的法律。對于仲裁條款的準據法,應由當事人另行采用一種不同的協議方式來表示。這種觀點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權,而且當事人單獨就仲裁協議所選擇的法律也可與仲裁協議的法律沖突相吻合,但這將會導致同一合同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法律的情形。筆者認為,根據目前已被遍承認的仲裁條款自治理論,既然仲裁協議的有效性獨立于國際商事合同的有效性,那么,決定仲裁協議的存在或有效性的法律也可獨立于國際商事合同實體內容的準據法。因此,只有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明示指定的法律才能被認為是當事人協議選擇的仲裁協議準據法。至于當事人在商事合同法律選擇條款中所決定的法律,甚至也不宜被認為是默示地選擇了仲裁協議的準據法。
在國際民事訴訟中,法律適用相對簡單,無例外地適用法院地的程序法與沖突法,并且按照法院地的沖突規范確定所應適用的實體法。而在國際商事仲裁中,法律適用可以逸出仲裁地法律的控制,當事人可以自主地選擇程序法、沖突法與實體法。一起國際商事仲裁通常面臨...
【摘要】國際商事仲裁協議一方當事人就協議標的起訴后,我國法院應在特定情況下審查仲裁協議效力,并對訴訟程序作出相應變更。在國際案件中,我國法院應直接優先適用《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有關規定。涉港澳案件適用我國內地的有關規定。我國立法與...
1、提交仲裁的事項。即當事人在其仲裁協議中明確表示,他們約定將什么樣的爭議提交仲裁。這是有關的仲裁庭行使仲裁管轄權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有關當事人申請有關國家的法院協助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時必須具備的一個重要條件。各國仲裁立法一般都對可以提交仲...
1.可仲裁性的審查。 爭議的可仲裁性,即某一爭議事項是否可交由仲裁解決。法院對某項國際民商事仲裁裁決進行審查時,首先考慮根據本國法律是否允許將該爭議事項提交仲裁。通常世界各國基本同意爭議若具有以下三方面特質就屬于可仲裁的范疇:其一,爭議具有...
檢索各國法律文件和判例,幾無國家承認默式仲裁協議。絕大多數國家要求仲裁協議還必須是書面形式,只有瑞典、日本等少數國家認可口頭協議的效力。目前,各國對仲裁協議形式的要求都在向書面形式發展。英國1996年《仲裁法》就反映了這一趨勢,切頗具特色。...
此外,關于國際仲裁,未來的仲裁法還應增加如下規定: 1.關于仲裁協議準據法。仲裁協議也是一種合同,無須特別規定而準用一般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是可行的,事實上,確有很多國家的仲裁立法像中國1994年仲裁法一樣,沒有單獨規定仲裁協議的準據法。但...
本案要旨 我國承認國際性的臨時仲裁。在涉外仲裁合同或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的文字表達清楚,不會讓人產生任何歧義,無需當事人補充約定就能推導出對雙方之間的仲裁案有管轄權的惟一仲裁機構的情況下,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和通行的國際仲裁理論,法院不能僅憑訟爭仲...
我國承認國際性的臨時仲裁。在涉外仲裁合同或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的文字表達清楚,不會讓人產生任何歧義,無需當事人補充約定就能推導出對雙方之間的仲裁案有管轄權的惟一仲裁機構的情況下,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和通行的國際仲裁理論,法院不能僅憑訟爭仲裁條款未明...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各方同意將他們之間的不確定的不論是契約性或菲契約性的法律關系已經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一切或某些爭議提交仲裁的協議。一個有效的仲裁協議是仲裁得以進行以及仲裁裁決能夠被承認與執行的最重要的基本條件。仲裁協議雖是關于解決爭...
來源:作者:國際商事仲裁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契約自由的基礎之上的。國際商事仲裁協議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前提和基礎。因此,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的性質和地位如何直接關系到國際商事仲裁的順利進行。本文擬對國際商事仲裁協議的獨立性問題進行新的探討,以期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