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商事仲裁機構性質的情況相同,商事仲裁的性質在我國仲裁實踐的實然層面上也存在扭曲和疏離,突出表現在:以“中國特色”為借口的嚴重的行政化傾向和行政干預,中國絕大多數仲裁機構還處于官辦或者半官半民的狀態;法院對仲裁協議、仲裁程序和仲裁裁決的監督采取比較苛刻的標準和懷疑的態度,損害了商事仲裁的民間性和靈活性;法院對國內裁決、涉外裁決和外國裁決采取不同的標準和尺度,等等。對這些方面進行改革與完善的必要性是顯而易見的,但是需要以現代仲裁理念的生根發芽、深入人心為前提和基礎。
一、在國際商事仲裁中法院干預的必然性國際商事仲裁中的法院干預,包含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指在國際商事仲裁中法院所給予的支持與協助,如強制執行仲裁協議、采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等;二是指法院對國際商事仲裁程序的監督及對裁決的司法審查、管轄...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各方同意將他們之間確定的不論是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法律關系上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或某些爭議提交仲裁的協議(以下簡稱仲裁協議)。我國學界一般認為,書面的仲裁協議主要有三種類型,即仲裁條款(ArbitrationCl...
我國法院原來分民事庭和經濟庭,幾年前統一改稱為現在的大民庭,分為民一、民二、民三等,而一直沒有商事庭這一概念。可見,按照法院現在的業務庭設置,所有民事的和經濟的都統歸民事這一范圍。這正說明我國是民(事)、商(事)合一的法律制度;也正是這個原...
近年來,我國法理學和訴訟法學理論研究已經基本擺脫了程序法和實體法之間是形式與內容、手段與目的的關系的那種認為實體法是主法,程序法是從法的腐朽的傳統觀點,開始逐漸認識到程序法自身的獨立價值,從而開始建構起新的程序正義理論。可以說,傳統的工具主...
關于仲裁是一種服務的提法即使在中國也不新鮮了。有業內人士提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仲裁也具有價值,也是一種商品和商業性的服務。但是其中的道理恐怕不是國際慣例或市場經濟所能解釋的,畢竟從我國的立法、實踐和仲裁機構的性質看,將仲裁視為一...
仲裁協議的內容需符合合法性的要求,即仲裁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原則,特別是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依據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作為一種帶有私力性質的救濟方式,從其發展的歷史看,凡涉及國家公共利益的事項,國家一般不...
檢索各國法律文件和判例,幾無國家承認默式仲裁協議。絕大多數國家要求仲裁協議還必須是書面形式,只有瑞典、日本等少數國家認可口頭協議的效力。目前,各國對仲裁協議形式的要求都在向書面形式發展。英國1996年《仲裁法》就反映了這一趨勢,切頗具特色。...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項包含的法律關系為涉外法律關系的仲裁。包括仲裁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關系的標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國的等。涉及港、澳、臺地區的爭議,比照涉外糾紛處理,所以也屬于涉外仲裁。 中國仲裁法對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
摘要: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交流及經濟活動日趨頻繁,垮國糾紛也逐漸增多。國際商事仲裁作為解決垮國糾紛的有效手段之一,憑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法律適應的隨機性,裁決執行的有效性,被廣泛應用。本文從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數量地域分布,法...
【摘要】南非商事仲裁方面的法律包括《仲裁法》以及《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法》。南非《仲裁法》適用于在南非境內進行的一切仲裁,包括國際商事仲裁和國內商事仲裁。而對于在南非境外作出的仲裁裁決要在南非得到執行的話,必須根據南非《承認和外國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