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11月20日入職,簽訂技術培訓合同,規定服務期為一年

      2023-06-06 09:37發布

      本人去年11月20日入職,簽訂技術培訓合同,規定服務期為一年,公司規定離職需提前一個月提交申請,本人想于今年10月20日提交離職申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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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條回答
      支配欲
      1樓-- · 2023-06-06 10:30
      你好 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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