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案例
某公司的一名操作工張某因違反操作規程,致使生產設備損壞,其本人也遭受嚴重傷害,被認定為工傷傷殘八級。由于此次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共計5萬余元,已經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此公司決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該公司想知道,對于該員工的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可否直接從其獲得的工傷保險待遇中予以扣除?
答
由于用人單位負有對勞動者的勞動保護、職業培訓等相關責任,且勞動生產過程中本身就存在不確定風險,因此工傷認定采取“無過錯責任”,即無論員工在工傷事故發生中是否有違章操作等過錯行為,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均應認定為工傷。
當然,本案中,該員工的違章操作行為若符合該公司規章制度中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公司可以依法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對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尚未償還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首先要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賠償辦法執行。若沒有相關約定,則該公司只能在員工離職后,另行要求其賠償損失,而不能直接從工傷保險待遇中抵扣。因為這兩者在法律上分屬不同的法律關系,處理方式有顯著差異。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
作者:朱國豐
聲明
本平臺所推送內容除署名外均來自于網絡,僅供學術探討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前的工傷應適用何時法律 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前的工傷應適用何時法律呢?對于工傷保險基金有規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律,如果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按市場價格賠償。但是,在這個問題上,保險是參與的一方,而對于你,出現了一定的爭議,...
私車公用是指公司股東、高管和員工個人將自有的車輛在工作時間內,自己駕駛或者同意他人駕駛自己的私家汽車執行工作任務的行為、公司給予支付租賃費或者汽油費、路橋費、汽車維修費等費用或者發放補貼的一種經濟行為。 ...
案情回顧 鄭先生系成都某光電公司員工,2015年4月14日晚,在上班途中發生本人不承擔責任的交通事故身亡,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鄭先生近親屬阿珂等4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肇事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201...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同時合同法規定,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勞動者、用人單位雙方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無效的,此時勞動者要求用人單...
案件回顧 2016年10月,在甲公司打工的王乙,在工作中不慎摔傷,被認定為9級工傷。2017年8月,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甲公司支付王乙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護理費等合計180...
文︱陳元,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典型案例】張三用李四的身份證應聘某公司并辦理了入職,公司以李四的身份信息辦理了社會保險。有一天,張三在工作中發生了工傷。問:1、張三和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2、張三的工傷如何理賠?【裁判規...
拿到最新的工資條,你會與上月進行相比嗎?你的工資有增加或減少嗎?基本工資、加班工資、試用期工資等不能隨意被降低,快看看你的工資有沒有被隨意扣減過?1基本工資不能隨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資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需要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
2013年2月17日樊小皇入職昆山某電子公司,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了王旭姓名,并使用王旭居民身份證。【實務分析】 小編認為,勞動者假冒他人身份入職,如果公司未參加工傷保險,公司承擔工傷待遇是應當的。 但如果公司參加了工傷保險,由于參保...
——湖北荊門市東寶區法院判決葉某訴某肥業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案裁判要旨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員工因工受傷的,應當依法享受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若用工單位降低社會保險繳費標準,在員工受傷后,應承擔補足工傷保險賠償差額部分的責任。案情2004年10月1...
工傷保險老板不給報自己可以報么 工傷保險老板不給報自己可以報么?公司不交工傷保險應該由哪個部門來審核呢?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和國家政策的轉變,許多國企和事業單位都開始擁抱互聯網+、加強與外部的溝通合作,特別是互聯網+金融金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