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議內容屬于承發包雙方對既存債權債務關系清理,則具有獨立性,根據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且從誠實信用原則出發,不當擴大合同無效后果邊界亦易導致當事人利益失衡。因此,《補充協議》不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而必然無效。
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一、概念的厘清:黑白合同的定義 建設工程領域的黑白合同又稱陰陽合同,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其實黑白合同并不是法律術語,目前我國法律也未對其特點進行描述。200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實施情況的報告》中,首次在正式文件中使用...
【法官提示】黑白合同的適用對象既包括強制性招標項目,也包括非強制性招標項目但當事人履行了招投標程序的項目。只要當事人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和中標人就應當根據中標通知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得...
01.施工合同無效,工程已竣工,結算協議可參照執行同一建設工程存在數份施工合同且均無效,在工程已竣工驗收情況下,工程價款可參照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案情簡介:2009年,置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施工合同。2011年,經公開招投標程序,開發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非常復雜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問題涉及方方面面。同時,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它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是該合同研究中的基礎問題,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時的處理則是法律實務中經常面對的...
1.建設工程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范圍,應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并結合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制訂并報國務院批準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具體規定加以判定。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
建設工程領域中,由于招、投標等方面的規定較為嚴格,為規避這些規定,建筑市場上存在圍標串標、明招暗定、黑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擾亂建筑市場秩序,也會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堅決維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其中第1條就規定...
【摘要】 根據無效施工合同簽訂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對于其性質,不能僅僅根據協議的名稱進行確定,更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設立權利義務的內容確定,并以此確定補充協議的效力。也即,施工合同無效, 若補充協議是對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摘要】根據無效施工合同簽訂的補充協議的效力,對于其性質,不能僅僅根據協議的名稱進行確定,更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設立權利義務的內容確定,并以此確定補充協議的效力。也即,施工合同無效,若補充協議是對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進行補充...
案情簡介2006年7月18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A公司發包商業項目工程,合同約定:合同價款采用可調價合同,計價方式和計價原則按江蘇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1文件執行。2006年7月28日,雙方簽訂《施工承包...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簽訂任何偏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在建筑實踐中,這兩個合同被稱為黑白合同或陰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