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我們知道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已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同時也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或者勞動動者提出訂立要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不能與其簽訂第三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如果,用人單位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需要支付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雖說勞動法是傾向于保護勞動者的,但是很多勞動者確實不懂法,經常權利受到侵害而不自知,主張權利的時候發現沒有證據或者證據對自己不利,最后只能吃啞巴虧。 今天,就入職的第一件事簽訂勞動合同這塊,來給大家普普法...
法律規定連續兩次以上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點此是需要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至于勞動合同可以前幾年,法律沒有特別規定。
簡單地說下合同續簽小結的基本構成: 1、工作總結 在職期間的工作內容梳理,多是做出來的成績,給公司帶來的效益等等 2、工作學習和成長 在職期間學到了什么,有什么收貨成就,工資收入,生活上有什么變化(好的變化) 3、存在的不足和改善方法 工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
文章來源:勞動法庫盧俊義于2009年9月10月入職東莞卡司公司,擔任主管職務。入職當日,盧俊義與公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從2009年9月10日起至2012年9月9日止。2012年9月10日,雙方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2012年9...
新人入職什么時候簽訂合同才算合適1、用人單位自用工日起即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沒有限制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長短,而只限定試用期長短。2、現在通常企業會選擇三年或者五年合同,續簽同樣沒有法律限制合同期限。如果員工與單位連續兩次簽訂合同之后...
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卻以勞動合同到期拒絕續簽,勞動者是否可以主張此舉違法而獲得賠償呢?近日,連城縣法院在審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依法認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判決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賠償...
相關解讀 解讀一: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將面臨更為嚴厲的罰則 關聯條款: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
入職一天沒簽合同合法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如何訂立勞動合同(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
明明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可是,不少員工被迫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員工的相關待遇難道只能按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待嗎?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此時,單位是否可隨時解除用工關系、且不按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