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春節后是勞動糾紛案件的易發期,今天小編摘編了《最高人民法院勞動案例指導與參考》書中的勞動糾紛案件裁判規則21條,并根據案由進行了歸類。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勞動案例指導與參考》、法信勞動合同糾紛1.勞動者被績效考評為末等,用人單位不能因此認定不能勝任工作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中興通訊(杭州)有限責任公司訴王鵬勞動合同糾紛案案例來源: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第五批指導性案例(指導案例18號)2.應聘者提供虛假學歷證明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屬于以欺詐手段訂立勞動合同,該勞動......
你好: 給你提供了一個關于勞動合同期滿未辦理終止手續應視為續訂合同的案例。 [案情簡介] 孫某,某聯合企業有限公司(中外合作企業)職工。 1990年12月孫某與該公司簽訂了兩年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后,在合同內容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發表格,由孫某提出申請,公司批準,雙方每兩年續簽一次合同。 1996年6月,孫某因勞動強度過大遞交了辭職申請,但公司未予批準,并極力挽留。 為此,孫某又收回了辭職申請。 1996年12月,又到了續簽勞動合同的時間,但公司并未提出終止或續簽合......
勞資糾紛案例:胡某于2015年2月1日進入某科技公司擔任銷售部高級客戶經理,勞動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胡某的銷售業績一直未能達標。2015年7月1日,應公司要求,胡某與單位簽署了《個人業績改進計劃》,該計劃中公司給予胡某3個月的觀察期,胡某承諾2015年7月至9月期間其本人每月的銷售業績不低于5萬元,如未能完成該銷售業績,胡某需自行提出辭職。后胡某未能完成該銷售業績。2015年9月30日,某科技公司以胡某履行其自行離職的約定為由,要求胡某離職并收回了辦公......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

實際工作時間是每天最少12小時,一般都14小時左右,每月工作25天,但公司給加班費,他這樣算違反合同嗎? 這樣不但違反勞動合同,也違反了《勞動法》加班規定,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執行勞動合同每天工作8小時,每天加班最多3小時,每月最多...
實際工作時間是每天最少12小時,一般都14小時左右,每月工作25天,但公司給加班費,他這樣算違反合同嗎? 這樣不但違反勞動合同,也違反了《勞動法》加班規定,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執行勞動合同每天工作8小時,每天加班最多3小時,每月最多...
回答: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按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數額來算,或者口頭協議也可以(需要證人),如果沒有合同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那么按照職工受傷之前的月工資來算,如果還不能確定,那么按照用人單位相同崗位的職工的平均工資來算。
規章制度對員工家屬是否具有約束力? 案情簡介 王某為某公司檢驗組檢驗員。 2008年8月29日,王某因工作事由與檢驗組組長殷某發生爭執。 當日下班途中,殷某相遇王某之夫周某并與其發生口角,隨后周某毆打殷某,該事件經派出所介入...
展開全部 你可以據實主張,但是到了庭審階段,仲裁員看的是你提交的證據材料,如工作服、工作牌、銀行工資發放明細等可以證明你在該處上班的材料,這些證據對你的請求最終得以確認有很大幫助。
個人財產糾紛的范圍涵蓋了個人財產的所有方面,個人財產糾紛的定義對于理解和適用民法典中關于個人財產糾紛的相關規定具有重要意義。 一、個人財產糾紛的概述 1.1 個人財產糾紛的定義 個人財產糾紛的定義是指...
展開全部 該合同存在如下幾處違法: 1、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名義向勞動者收取風險抵押金 2,如果違約,則押金不再退還,明顯違法。 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違約金只適用于兩種情況:A.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 B.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
1、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相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
一、發包人原因形成的糾紛: 發包人的義務主要表現為,依照約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約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約定的協助義務等等。 如果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