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叔叔想在原籍某縣城內建造一棟房屋,侄兒負責建造,建好后叔叔口頭同意送給侄兒一間門面供其做生意,日后,叔侄關系交惡,叔叔向侄兒索要門面無果后向法院起訴。
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確定案由為“排除妨害糾紛”。叔叔起訴的理由為:房屋的產權是自己的,侄兒現經營的門面是借其使用的,因為索而不還故訴之法院。侄兒答辯的理由為:其是叔叔的兒子,叔叔的房屋是其修建的,叔叔多年前已經將門面送給了他,并且該門面沒有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叔叔因為沒有房產證,其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其的,無權要求侄兒退還,之后,叔叔向法院提交了該院之前的一民事調解書證明該房屋已經調解給其,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的規定判定該房屋屬于叔叔所有,要求侄兒退還門面。侄兒不服上訴,某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結語
由這個案例可知,不動產登記證并不是不動產所有權取得的唯一憑證,生效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也可以成為不動產所有權的憑證。因此,裁判文書與不動產登記證書在審判中的效力是一樣的。
一、不動產登記,僅僅是權利歸屬的確認和記載,本身并不直接設定物權裁判要旨:我國對不動產實行國家統一登記制度,未經依法登記公示的物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動產登記,僅僅是權利歸屬的確認和記載,本身并不直接設定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
自從2007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生效以來,因為法律層面沒有明確無糾紛房屋繼承過戶應當辦理公證,強制公證制度遭到廣泛地質疑。質疑者認為,無糾紛房屋繼承過戶之強制前置公證存在著嚴重的合法性問題,《公證法》11條第二款規定,法律、...
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與房產證區別在于: 1、一個是預告登記的證明,預告登記并沒有實際取得不動產的權利;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首要效力在于擔保功能,即防止不動產權利人違反義務對不動產進行處分。 2、一個是權利證明,已經實際取得了不動產。 根據《物權法...
編者按父母出資建造、裝修、使用房屋,卻登記在子女名下。現子女因其他債務被列為被執行人,父母作為實際出資、建造、裝修并使用該房屋的人,享有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利嗎?裁判要旨.根據民法典第209條、第214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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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遺產繼承過戶不需要把車帶到車管所。 繼承車輛辦理過戶需要攜帶的資料 (一)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原車行駛執照、車輛登記證書; (三)填寫車輛變更登記表,重新確認車牌、登記地址、聯系人等信息; (四)經交警部門簽注后換發新的行駛執照。...
一、質押權的定義 質權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也叫質押。 二、質押權與抵押...
為了讓廣大民眾更清晰更準確地讀懂物權法司法,最高法院頒布了物權法司法解釋(一),針對每一天法規都有相應的解釋。詳細地讀透讀明白物權法司法解釋(一),不僅可以理解物權法,更能作為物權法條文的分析工具。下面來看看物權法司法解釋一解析是怎樣的。 ...
【規則】合同當事人約定抵押,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權尚未設立,但抵押權人不享有優先受償權。(1)【案例裁判觀點:因抵押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尚未設立,故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變現價款不享有優先受償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
轉自:齊魯家事【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引起本案的法律事實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