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抗辯的情況有哪些
1、因票據本身記載的瑕疵而主張票據無效或消滅的抗辯,如票據要件欠缺,票據上有禁止記載的事項;
2、否定票據行為有效成立的抗辯,如票據債務人無行為能力時,該無行為能力人提出他所為的票據行為無效;票據經偽造時,被冒名的發票人提出發票無效;無權代理的被代理人或越權代理的被代理人提出代理行為無效等;
3、票據已失效的抗辯,如票據經除權判決而宣告無效;票據權利因時效消滅之抗辯。票據是要式證券,通常被請求清償票據債務的人因票據本身記載的瑕疵而主張票據無效或消滅的抗辯,可以對抗任何執票人,所以,對物的抗辯又被稱為絕對的抗辯或客觀的抗辯。對物的抗辯以外的其他一切抗辯,主要由于債務人與特定的債權人之間的關系而發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債權人行使,持票人一有變更,就不得主張抗辯。所以這種抗辯被稱為對人的抗辯,又稱相對的抗辯或主觀的抗辯。它包括:1、基于原因關系而主張的抗辯,如原因關系欠缺或消滅,原因關系不合法,欠缺對價等;2、持票人欠缺受領票據資格的抗辯,如持票人受破產宣告,或票據債權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書不連續等;3、基于當事人之間特別約定的抗辯,如平均分擔債務之特約,延期付款之特約;4、欠缺交付行為的抗辯,如票據行為人作成票據而未交付其相對人以前被盜或遺失時,可對盜竊人或拾得人主張票據無效。
票據存在的問題
票據的抗辯是為了防止不法行為,保障票據債務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票據抗辯權的不當行使,也會損害票據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票據流通的正常秩序。自八十年代中期以來,我國一度大力推行使用票據,試圖確立以匯票、本票、支票為主體的結算制度,但沒有達到預期目的。除了支票以外,其他票據特別是商業匯票這個信用支付工具遠未得到充分的利用,究其原因,與票據抗辯權的濫用不無關系。一些企業、銀行不講商業信用,無理壓票,退票,濫用票據抗辯權,嚴重破壞了票據特別是商業匯票在人們觀念中本來就已十分脆弱的信用。其具體表現有這樣幾個方面,一是票據關系與票據基礎關系不分,銀行不當地卷入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隨意以買方資金拖欠或賣方貨物質量問題延付和拒付票款;二是有的銀行為抵銷貸款債務,違反規定簽發、承兌、貼現商業匯票,伙同企業單位套取資金,對已承兌的匯票隨意宣布無效或到期拒絕支付,三是一些金融部門出于地方保護主義,遷就本地企業的不正當要求,運用金融手段,“積極”尋找理由,鉆制度空子,幫助本地企業拒付應付貨款或到期票據,以緩解本地企業的資金困難,甚至本行簽的銀行承兌匯票,也千方百計不承擔到期無條件承付責任;四是各專業銀行對匯票有關問題規定不一,政出多門,致使銀行間相互推諉扯皮,積壓匯票、退回匯票的現象時有發生,跨系統匯票解付更為困難;五是一些司法部門“不理解,不習慣,不熟悉”票據及其有關規范,擅自宣布以本地當事人為付款人的票據作廢,或隨意凍結、扣壓已被抵押的匯票,影響了商業信用的票據化。
承兌匯票保證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保證人的義務,也就與被保證人的義務完全一致,這就是保證人與被保證人義務的同一性。 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就票據債務負連帶責任。保證人僅因以下情形可免除責任:①被保證的票據債務自始即不存在,如被保證人為付款人而未承兌;...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一)物的抗辯物的抗辯,又稱為絕對的抗辯或客觀的抗辯,是指基于票據或者票據上記載的債務人而發生的抗辯,該抗辯不因持票人的變更而受到影響。[4]可以看到,物的抗辯事由產生于物——票據,即票據本身存在著影響票據效力的事由,從而導致票據的絕對無效...
律師評析:1、本案本來是一個很常見的案例,賣方貨物不合格的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法院依照合同約定所做的判決并沒有問題。但是不同于一般的買賣交易,本案對于買賣雙方都是一個應該吸取的教訓,其關鍵在于買方開出的票據。2、根據《票據法》的規定,票據是...
一、票據中有哪些抗辯權 票據抗辯權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的權利: 第一、關于票據權利未產生或者無效的抗辯權,票據債務人根據中國《票據法》第8條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的規定所提出的抗辯即屬于此類抗辯...
票據質押與其他權利質押,乃至動產質押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于票據質押不僅受到擔保法、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而且還應受到票據法律制度的約束。出質人于質權人通過訂立質押合同,出質人將欲出質的票據經設質背書并交付質權人后,票據質押行為才算真...
我們認為,要式性與文-義性是票據行為的外在特征,獨立性與無因性是票據行為的內在特征,茲分析如下: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有要式法律行為與非要式法律行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為實行形式自由原則,即除非法律...
票據抗辯可從抗辯行為和抗辯權兩方面來考查。票據抗辯權是票據法賦予票據抗辯人對抗持票人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權利;抗辯行為是票據抗辯人實現票據抗辯權的行為和過程。抗辯行為可以表現在訴訟外(民事法律行為或非民事法律行為),也可以表現在訴訟中(民事...
有一種觀點認為,票據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票據基礎關系與票據關系相分離,二者屬不同的法律關系,票據關系由票據法律規范予以調整。因此票據義務人不能以基礎關系為由對抗票據關系。 另一種觀點認為,在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之間,票據義務人可對持票人行使抗...
票據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二要件說,即票據善意取得必須具備兩項要件——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票據善意取得的主觀要件是受讓人必須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票據善意取得的客觀要件是受讓人需依背書轉讓方式取得票據,且依背書連續證明自己為合法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