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居住權可以進行轉讓或者繼承嗎(《物權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房屋居住權房屋所有人針對某一人而設立的用益物權,所以房屋的居住權是不能轉讓或者繼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二、居住權的法律地位1、居住權與所有權的關系。所有權為自物權、完全物權,而居住權是他物權、限制物權......
民法典的實施,在不動產方面作了一些修改和規定,畢竟,高昂的房價,成為了大多時家庭最重要的財富之一,這樣的大宗交易,容不得閃失。 購房二手房需要重視的環節: 一、要審查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在購買房產前,不僅要審核賣方的不動產產權屬證書,還要清楚,該房屋是否有共有權人,有幾個共有權人。如果該房屋有共有人,則全部共有人都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和意向書上簽字。如果共有的賣方委托其中一人辦理的,則建議要賣方提供公證委托,以免支付價款后才發現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理房產,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屬設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 居住權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一、居住權是居住權人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設立的物權 第二、居住權是一種用益物權。 第三、居住權是為特定自然人設定的。 第四、居住權是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設定的權利。 第五、居住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

早在2001年,居住權一詞就已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中出現,但居住權始終未被定性為物權,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較大爭議。 但自《民法典》出臺以來,居住權作為一個重大的新增亮點,被正式確定為物權中的用益物權,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物權編第十四章第三百六十六條至第三百七十一條用六條規定了一項新的用益物權居住權。 早在民法典通過以前,實踐中就已經存在居住權之爭...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越來越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超過了新房交易量,樓市正逐步進入存量時代。 民法典實施后,二手房購買需注意的法律風險. 一、房屋在出售時是否存在隱性共有人? 夫妻婚后共同出資購房,卻只登記...
1. 問: 胎兒尚未出生,父親因車禍不幸身亡,胎兒是否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答:胎兒有繼承權。《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將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在《民法典》物權篇中,專門增設了居住權,以滿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下面我們了解一下什么是居住權。 1《民法典...
居住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是不能繼承的。 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為特定身份關系的親屬而設,具有人身專屬性。由于這種人身性的限制,所以羅馬法中的居住權只能適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夠自由轉讓、繼承,一旦權利人死亡,居住權便...
居住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是不能繼承的。 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為特定身份關系的親屬而設,具有人身專屬性。由于這種人身性的限制,所以羅馬法中的居住權只能適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夠自由轉讓、繼承,一旦權利人死亡,居住權便...
居住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是不能繼承的。 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為特定身份關系的親屬而設,具有人身專屬性。由于這種人身性的限制,所以羅馬法中的居住權只能適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夠自由轉讓、繼承,一旦權利人死亡,居住權便...
居住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是不能繼承的。 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為特定身份關系的親屬而設,具有人身專屬性。由于這種人身性的限制,所以羅馬法中的居住權只能適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夠自由轉讓、繼承,一旦權利人死亡,居住權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