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除非約定無效,契約應當得到雙方的尊重,但違反法律規定的除外,即約定管轄,不得違反有關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實務中,雙方當事人常約定:由起訴地人民法院管轄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此類管轄約定是否有效,實踐中頗有爭議。 ? ? ? ?一、如違反唯一性原則,則約定無效: 1、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選擇與合同關系密切的五個聯系地的人民法院作為管轄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 ? ? ?2、依據民訴......
協議約定兩個以上管轄法院,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十條 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民訴25條有規定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不屬于管轄約定不明,管轄約定不明簡單說就是到底哪個法院管轄無法確定。 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是可以確定管轄法院的,正如一般的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一樣,可以確定管轄的法院一樣。 約定管轄不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一般即可。 ...

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約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或是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也有約定合同履行地管轄。這便是合同訂立雙方對于管轄權的約定,即為協議管轄。 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者約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
在確定合同糾紛的屬地管轄權時,往往同時存在專屬管轄權、協議管轄權和法律管轄權。在法律管轄權方面,存在著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已經履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地與實際履行地不一致時如何選擇管轄權等問題。 1、專屬管轄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下...
一、管轄既約定仲裁又約定法院有效嗎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約定爭...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這里所指的級別管轄是指由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專屬管轄是指以...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根據民訴法規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是確定的。 同時,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一般在出借人出借完資金后只有收款義務,而合同履行地為收款人一方所在地,因此出借人一方所在地作為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
在確定合同糾紛的屬地管轄權時,排他性管轄權、協議管轄權和法律管轄權往往并存;法律管轄權還涉及合同是否履行以及約定的履行地點與實際履行地點是否一致。因此,確定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權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專屬管轄權優先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
裁判要旨原告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約定,一審提交答辯狀期間,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遭駁回后在二審程序中提出存在仲裁約定,主張法院無主管權的,屬于首次開庭前提出異議。若法院經審查仲裁約定有效,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案情2013年9月15日,石某與某公司...
——重慶一中院裁定石某訴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案 裁判要旨 原告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約定,一審提交答辯狀期間,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遭駁回后在二審程序中提出存在仲裁約定,主張法院無主管權的,屬于首次開庭前提出異議。若法院經審查仲裁約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仲裁機構名稱約定不明確的仲裁協議的效力的請示的復函 2006年3月13日 [2005]民立他字第55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5]魯立請字第1號《關于如何確認仲裁機構名稱約定不明...
雙方約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是有效。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擴展資料: 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