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兇宅的定義,而且這個問題尚有爭議。 從法院的司法實踐看,一般認為,在兇宅房屋糾紛中,如果買房人購買房屋是為了結婚、經營等特定用途并于合同訂立時已經明確告知賣房人,或雖未明確告知但可推知買房人買房是為了吉慶、喜悅、祥和等特定的目的,而出賣人隱瞞實情交付兇宅房屋的違約行為嚴重損害了買房人對于喜慶意義的期待,使得該房屋的居住效用嚴重降低,購買房屋的目的無法實現,出賣人的違約行為即構成根本違約,此時法院可判決支持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實踐中,兇宅的認定及未及時披露兇宅信息的法律后果存在爭議本期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兇宅的認定及未及時披露兇宅信息的法律后果為基礎整理了相關裁判規則和司法觀點裁判規則1.出賣方故意隱瞞兇宅信息構成欺詐,買受方因此而主張撤銷合同的,應予支持——彭倩、楊雯訴陳元會、楊宗全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案例要旨:在傳統民間文化中,兇宅屬物之瑕疵,會影響房屋的交換價值。出賣方對該信息故意隱瞞的,構成欺詐,買受方因此而主張撤銷合同的,應得到支持。案號:(2015)成民終字第7099號審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來......
廣州市民馬某看中了海珠區江南西路的一處房產,然而在完成交易遞件后,前去房屋打掃衛生時,才得知此房中曾有人非正常死亡,是套兇宅。打掃時才知買來兇宅2017年5月,馬某想買房自住,通過多日的看房比對,最后通過中介公司推薦,看中了孟某的一套房屋。雙方通過中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簽訂三方《房屋買賣合同》,馬某以157萬元向孟某購買了其海珠區江南西路一處房產。馬某支付了房款,并于2017年8月9日交易遞件完成。當天,馬某去新購入的房屋打掃衛生,從鄰居處得知該房內曾經發生過自殺事件,并且是房東上門收租......

兇宅一般指發生過兇殺、自殺、謀殺、跳樓、上吊等非正常死亡的房舍。兇宅的概念是民間的說法,我國法律沒有對兇宅進行定義。法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出賣方和地產中介必須出示有關房產所有信息的相關證明,但根據公序良俗原則和忠誠義務原則,出賣方和中介應把房...
2018年2月27日出賣人小區開發公司與買受人吳某某、余某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主要約定:吳某某、余某購買某開發商的房屋。交付房屋全款后,開發商須于2019年12月...
廣東江門市民徐先生買房后,花17.6萬元與廣州一家裝修公司簽訂合同委托對方裝修。沒想到,該公司一名員工在裝修時從扶梯上摔下死亡,新房一下子成了兇宅,導致房屋大幅貶值,徐先生也不敢住進去。為此他到法院起訴廣州這家裝修公司,要求賠償房屋因貶值造...
中國人信奉風水,兇宅意味著不吉利,甚至是災難,十分忌諱。 但是當前市場下,購買二手房的情況十分普遍,你也不可能在買房前了解該房產的前世今生的所有住戶和房主的情況。房主不說,你怎么會知道。 張三就在購買婚...
歡天喜地買了套房子準備做婚房,誰知裝修時得知,這套房子里曾經有人上吊自殺過。小夫妻倆一怒之下將房主老夫妻和中間人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購房合同。能否撤銷?誰來擔責?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合同,中間人承擔全部責任!買的婚...
1、無法過戶的問題: 產權性質,有些房屋是商品房產權可正常過戶,有些產權不明,則有可能造成無法過戶的風險。 其次,涉刑房屋,也會有無法過戶的風險,涉刑房屋在法院公示上一般不會標明,需要專業機構進行核查,以避免因風險問題導致金錢損失。 2、補...
1、無法過戶的問題: 產權性質,有些房屋是商品房產權可正常過戶,有些產權不明,則有可能造成無法過戶的風險。 其次,涉刑房屋,也會有無法過戶的風險,涉刑房屋在法院公示上一般不會標明,需要專業機構進行核查,以避免因風險問題導致金錢損失。 2、補...
1、無法過戶的問題: 產權性質,有些房屋是商品房產權可正常過戶,有些產權不明,則有可能造成無法過戶的風險。 其次,涉刑房屋,也會有無法過戶的風險,涉刑房屋在法院公示上一般不會標明,需要專業機構進行核查,以避免因風險問題導致金錢損失。 2、補...
1、無法過戶的問題: 產權性質,有些房屋是商品房產權可正常過戶,有些產權不明,則有可能造成無法過戶的風險。 其次,涉刑房屋,也會有無法過戶的風險,涉刑房屋在法院公示上一般不會標明,需要專業機構進行核查,以避免因風險問題導致金錢損失。 2、補...
1、無法過戶的問題: 產權性質,有些房屋是商品房產權可正常過戶,有些產權不明,則有可能造成無法過戶的風險。 其次,涉刑房屋,也會有無法過戶的風險,涉刑房屋在法院公示上一般不會標明,需要專業機構進行核查,以避免因風險問題導致金錢損失。 2、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