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裁判文書網,摘自微信公號:民事審判(ID:mssp_wjl)
▌裁判要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明確規定了確保債務擔保效力實現賦予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債權實現方式及順序的自由選擇權,其立法本意是充分尊重民事活動意思自治原則,鼓勵自由交易、確保交易安全及市場秩序。因此,當事人對債權擔保方式、實現順序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債權人就有權按照約定方式實現債權,而不必堅持物權優先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決 書(2019)最高法民終103號
……略
本院認為,根據建行綠城支行的上訴請求及江蘇中貫公司、張建中的答辯意見,本案爭議焦點為:當事人對于保證和抵押權的實現是否進行了明確約定,債權人建行綠城支行是否有權任意選擇其一或者全部主張權利。關于當事人對于保證和抵押權的實現是否進行了明確約定,債權人建行綠城支行是否有權任意選擇其一或者全部主張權利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該法律明確規定了確保債務擔保效力實現賦予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債權實現方式及順序的自由選擇權,其立法本意是充分尊重民事活動意思自治原則,鼓勵自由交易、確保交易安全及市場秩序。因此,當事人對債權擔保方式、實現順序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債權人就有權按照約定方式實現債權,而不必堅持物權優先原則。本案中,建行綠城支行與江蘇中貫公司、河南力堅置業公司、河南力堅投資公司、張建中、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分別簽訂的《保證合同》《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建行綠城支行與鄭州中貫公司簽訂的《抵押合同》及《最高額抵押合同》均約定:無論建行綠城支行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建行綠城支行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提供,擔保人(注:因保證屬于擔保之一種,就合同中相同約定不再單獨列明保證人或保證責任,下同)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建行綠城支行可直接要求擔保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將不提出任何異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該條款關于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實現的約定明確而具體,按照通常解釋其真實意思表示為建行綠城支行有權要求鄭州中貫公司、江蘇中貫公司、河南力堅置業公司、河南力堅投資公司、張建中、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之一或者任意組合(以單一抵押、擔保合同簽訂主體為一組)承擔擔保責任,而且在建行綠城支行按照其意愿主張實現債權時,上述保證人、抵押人均放棄要求債權人先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抗辯。換言之,建行綠城支行對于債務人鄭州中貫公司提供的物保與保證人江蘇中貫公司、河南力堅置業公司、河南力堅投資公司、張建中、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提供的人保享有同等的主張擔保責任的權利,有權任意選擇其一或者全部主張權利。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當事人對于實現債權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約定不明,系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及本案相關合同條款的錯誤理解。建行綠城支行上訴主張該行有權選擇抵押權或人保實現其債權,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采信。此外,一審判決關于最高額抵押實現債權的范圍在判決主文中未明確表述。建行綠城支行與鄭州中貫公司簽訂的兩份《最高額抵押合同》分別約定鄭州中貫公司用抵押登記證編號為2016087986的在建工程擔保總額不超過5516.77萬元的貸款、用登國用(2016)第00005號及登國用(2016)第00006號的土地使用權擔保不超過19083萬元的貸款,上述約定為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兩份《最高額抵押合同》簽訂后,建行綠城支行與鄭州中貫公司依法辦理了最高額抵押登記,登記過程中將最高額抵押合同進行了備案,建行綠城支行合法取得最高額抵押權。按照合同約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關于最高額抵押的規定,建行綠城支行有權在不超過兩份《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最高限額范圍內就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一審判決未限定建行綠城支行最高額抵押權實現債權的范圍,直接判令該行就抵押登記證編號為2016087986的在建工程、登國用(2016)第00005號及登國用(2016)第00006號的土地使用權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違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本院予以糾正。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存在錯誤,建行綠城支行的上訴主張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零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一、維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豫民初22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即“一、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借款本金380500000元及利息14613588.92元(從2018年2月21日起的利息,按照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與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標準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二、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支付公告費260元;三、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對抵押登記證編號為2015174169的在建工程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建鄭綠農建[2015]011號《固定資產貸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數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二、撤銷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豫民初22號民事判決第六項,即“駁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的其他訴訟請求”;三、變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豫民初22號民事判決第四項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對抵押登記證編號為2016087986的在建工程,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登國用(2016)第00005號、登國用(2016)第00006號的土地使用權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分別在5516.77萬元、19083萬元限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四、變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豫民初22號民事判決第五項為“江蘇中貫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力堅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力堅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張建中、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對本判決第一項確認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對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享有的債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江蘇中貫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力堅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力堅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張建中、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在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追償”;五、駁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一審案件受理費2017371.84元、保全費5000元,由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力堅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力堅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江蘇中貫置業有限公司、張建中負擔。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預交的案件受理費307713.07元,予以退回。二審案件受理費2017371.84元,由鄭州中貫力堅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力堅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力堅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吳鈺偉、王莉、侯憲濤、楊若、唐暉、谷贇、李俊耀、黃艷花、江蘇中貫置業有限公司、張建中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審 判 長 包劍平
審 判 員 杜 軍
審 判 員 朱 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顏廷光
書 記 員 袁正明? 案例索引:趙繼勝與實華物業公司抵押權糾紛案【(2020)最高法民再110號】? 裁判要旨:抵押權是擔保物權,并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抵押權只存在行使期間的問題。依據物權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該行使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相同,隨著主債權訴...
來源:法門囚徒以下正文裁判要旨案涉債權既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采礦權作抵押擔保,又有保證人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但案涉擔保條款中并未對優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亦或是優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進行明確約定。故一審法院判決債權人對案涉采礦權在拍賣、變...
物權優先效力的內容 1.物權具有優先于債權的效力。 (1)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含義。同一個標的物上,如果有物權與債權并存時,無論物權成立于債權之前還是成立于債權之后,物權均有優先于債權實現的效力。 物權優先于債權的法理依據就是物權的公示公信原...
裁判要旨被執行人兼負刑事和民事債務,且債權人對執行標的依法享有抵押權,執行法院在清償被害方醫療費用后,對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請求應予支持。案情介紹一、寧波中院(2015)浙甬刑一初字第79號刑事判決張永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張永康違法...
《稅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了稅收優先權的三個層次:第一,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第二,稅收優先于其后設立的擔保物權;第三,稅收優先于罰款與沒收違法所得。《 一、稅收優先權的法律規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
為促進經濟合作達成,在物的擔保基礎上,通常還會有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證人,以自己的財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這就是混合擔保。 物的擔保與保證的區別在哪里? ①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中華人...
金融機構可從合同約定、房地產登記時權利價值的設定以及規范和優化自身內部流程等方面采取措施,確保自身債權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1.第一順序被執行人都有哪些 第一順序被執行人,是指執行法院依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或法律規定的并經債權人申請而應當首先予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債務人,習慣稱之為主債務人。確認第一順序被執行人的依據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須由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法律規...
1.與拍賣有關的法律法規 拍賣有關的法律法規:1、拍賣法 2、拍賣管理法 3、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拍賣管理辦法》 4、拍賣規則 5、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 6、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7、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
裁判要旨:被執行人兼負刑事和民事債務,且債權人對執行標的依法享有抵押權,執行法院在清償被害方醫療費用后,對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請求應予支持。案情介紹:一、寧波中院(2015)浙甬刑一初字第79號刑事判決張永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張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