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即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協商一致的過程,在法律上表現為要約與承諾。當訂約雙方分處異地或異國,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時,要約與承諾的階段性表現得最為明顯,雙方也容易對要約、承諾是否已到達,是否被撤回等問題發生爭議。一般來說,此類爭議的舉證責任分配如下: (1)要約是否附保留條件發生爭執時的舉證責任。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界限是相當清楚的,不容易混淆和發生爭執,但實踐中有時會對要約是否附保留條件發生爭執。發生這類爭執時,應由被告對附有保留條件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因為提議中......
01裁判要旨債務加入下承擔人的債務,是與原債務并立的自己債務;而保證債務則為保證他人的債務,是附屬于主債務的債務,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故,在當事人意思表示不明時,應斟酌具體情事綜合判斷,如主要為原債務人的利益而為承擔行為的,可以認定為保證,承擔人有直接和實際的利益時,可以認定為債務加入。案例索引:《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營業信托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終867號】爭議焦點:連帶保證與債務加入應該如何區分?02裁判意見最高院認為:《承諾函》系中......
怎樣區分重大違約和輕微違約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睹穹ǖ洹飞暗囊幎ǎ哼`約區分為重大、實質性的違約和輕微、非實質性的違約,對于不同性質的違約,法律規定了不同救濟和解決方法。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這一規定表明當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行為時......

近日,一則楊樂樂被騙788萬消息被大量轉載,受到網友廣泛熱議,討論內容各有不同。一時間,合同詐騙也成為熱詞,再一次進入公眾視野。合同詐騙相關法律問題更值得關注。經濟交易與合同詐騙的界限到底如何劃分?股權糾紛和合同詐騙兩個法律程序如何進行?受...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
如何區分雙方違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雙方違約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違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應當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其構成要件是...
如何區分勞動合同的協議解除與單方解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員工或者公司單方辦理離職手續的一種解除合同的方式。協商解除合同是雙方簽署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后,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解除合同方式。協議解除具有以下特點(l)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
夫妻間的賠償問題只有離婚時才能談的上,因為夫妻是共同財產,你的錢就是他的錢,她的錢也就是你的錢。另有約定除外。刑事責任在任何兩個人之間都有可能發生,父母與子女都有,更何況夫妻之間。賠多少要看醫藥費,賠償的范圍刑法上有規定,輕傷的范圍:醫藥費...
2020年7月12日,甲公司向張三借款100萬元,但一直未予歸還。 2021年11月6日,乙公司與甲公司、張三共同簽訂《債務代償協議書》,約定:若甲公司未歸還張三的全部債務,就未能償還的部分由乙公司償還;...
1【案情】 2【分歧】 3【評析】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規定: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
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對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的人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后果。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義務的行為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所作的強制性要求;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就產品...
一、如何區分債務承擔與第三人代履行 對照此兩條規定,存在著一定的共同點和區別,弄清二者的區別和界限,是正確適用二者的前提條件。兩者區別在于不同的協議的主體,效力不同、成立的關鍵要件以及法律后果。 從法律原理上分析,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以下...
詐騙罪與民間借貸糾紛,罪與非罪之間的區分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之目的。一、審查行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二、審查行為人在借款時是否實施了詐騙手段?!∪彶樾袨槿擞袩o還款能力?!∷?、審查行為人不能歸還借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