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電*安裝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企業)與上海電*安裝第二工程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為了明確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鞏固和發展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上海電*安裝第二工程公司(作為企業方和職工方的利益共同體,以下簡稱公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應進一步深化改革,貫徹執行“強化內部管理,適應‘兩個轉變’,增強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的總方針,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同步前進。實現“施工產值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企業能級和職工素質雙提高,樹立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形象”的目標。第二條,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質為根本,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經營機制,增強職工是企業主人的責任感,增強職工在市場競爭中的危機感,進一步提高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第三條,公司是雙方利益的共同體。企業的生存發展關系到全體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體職工必須以主人翁的精神,與企業同心同德,積極拓展市場,在各自崗位上承擔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提高勞動技能,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第二章勞動報酬第四條,公司實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考核發放的工資政策。同時,隨著公司內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第五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公司按不低于642元人民幣支付月薪(上海市政府滬勞保綜發 [2002]36號文公布最低工資標準為535元人民幣)。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將逐年增長,公司確保按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月薪(最低工資的組成,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生產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公司生產經營和職工勞動特點,將職工的勞動報酬與其勞動責任、勞動技能、勞動條件以及勞動實績緊密聯系起來,使勞動報酬充分反映勞動數量上和勞動質量上的差別,使企業職工工資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結合起來,根據企業的效益好壞上下浮動。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職代會審議。第七條,公司對參加各類技術比賽獲得上海電力建設系統及以上級別名次的職工給予獎勵。第八條,公司對被評為上海市、部及以上級別的勞模,包括市、部單項先進工作者( 生產者)、“三八紅-旗手”等,給予獎勵。第三章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九條,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每日8小時工作制。第十條,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電力企業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規定,公司制定并執行《關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暫行辦法》。企業按施工實際情況需要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其具體實施辦法須征求工會意見。第十一條,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一)本企業工齡滿1年至9年的職工,享受6天休假;(二)本企業工齡滿10年至19年的職工,享受10天休假;(三)本企業工齡滿20年及以上的職工,享受14天休假。享受探親假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二條,公司應不斷改善生產和經營管理,科學合理地組織生產,按規定控制加班。對因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職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節假日加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公司依法執行國家規定的婚、喪、產、探親假等休假制度。第十四條,公司對職工家庭遷居者,給予一天遷居假。凡涉及動遷的職工,其遷居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五條,職工住房因災害性天氣致房屋損壞或進水等特殊情況時,可酌情給予半天至一天的臨時休假。第十六條,盛夏高溫季節,氣溫在35℃以上,處在高溫下作業的職工,由企業安排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第四章勞動安全和衛生第十七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和法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防護條件。特別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墜跌”和觸電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護措施,以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第十八條,公司積極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細則》及補充管理辦法,以保證安全責任到人。第十九條,職工必須參加公司舉辦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第二十條,企業按不少于年產值3‰的資金,作為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費用。第二十一條,企業和工會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設施的規范化和勞動保護制度化。在新開工工程(項目)實施前,企業將勞動條件、安全衛生設施的規劃,向公司工會報備。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企業必須落實勞動保護“三同時”,工會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意見,并督促和配合企業及時整改。第二十二條,公司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四期”保護。第二十三條,公司對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接觸有害物質的職工和從事高溫作業的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女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婦科專項檢查。體檢后對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的職工應進行調整。第二十四條,企業向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別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電焊手套等,應由公司統一組織采購,由質檢、安監部門負責驗收。第二十五條,企業按國家規定,向實際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發放營養補貼費。第二十六條,夏、冬兩季,企業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和防寒防凍措施。高溫飲料費按規定發放。第二十七條,當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其它危及職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時,工會應參與事故的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第二十八條,為切實加強飲食衛生和生活衛生的管理,工會配合企業不定期對職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進行檢查。第五章保險福利第二十九條,企業按國家規定,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交納保險費。職工按規定有享受上述各項保險的權利。第三十條,企業和工會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和實際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補充保險制度。第三十一條,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確保不少于80萬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職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貨幣分房政策出臺,按政策作相應調整。第三十二條,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專款專用,使用情況向公司職代會匯報。第三十三條,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從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8萬元的資金,用于組織開展對實際從事有職業危害的職工定期脫產休養和組織先進職工休養,以調動職工積極性。第三十四條,為豐富職工業余文體生活,企業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為所屬各施工點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場所和設施。第六章勞動關系協調第三十五條,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凡在本公司就業的人員必須與公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并且適用本集體合同的所有條款。第三十六條,企業為適應經營機制轉換,可以根據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對企業中的富余人員可以作轉崗、待崗等分流處理。工會應積極配合做好思想工作。第三十七條,公司富余人員的轉崗、待崗等分流辦法及實施細則按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職工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保險福利等與企業發生爭議時,可在6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在企業內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訴:(一)申訴職工可以在事發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直接領導(工地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該工地或部門領導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二)申訴職工對直接領導的答復不滿意,可以向有關職能部室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由該部室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訴后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三)申訴職工對職能部室的答復仍不滿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申訴,公司經理或委托代理人應在接到此申訴后的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四)如自愿接受在企業內作勞動爭議調解的職工對上述答復仍不滿意,可以將書面申訴提交公司工會或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工會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與企業協商解決。內部調解一般應在30天內結束。申訴職工對調解結果仍不滿意者,可以按有關規定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九條,本合同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第四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2003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第四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發生違約,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上級有關部門調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訴仲裁。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改革中公司發生的一些新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第四十三條,公司全員已實行的《勞動合同》中有些條款如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根據我國《集體合同規定》,應以本合同為準。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經公司第七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按有關規定報送上海市勞動局審查后生效。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終止前60天內,雙方應進行新一輪集體協商,并依法簽訂新的集體合同。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三份,上級工會一份,歸檔一份。上海電*安裝第二工程公司 上海電*安裝第二工程公司工會企業方首席代表(經理): 職工方首席代表(工會主席):年月日年月日
解決方式: 一、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 經雙方同意并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
在傳統的仲裁理論與實踐中,仲裁條款一般不對未簽署人生效,仲裁庭也只能針對仲裁協議所約定的爭議事項進行仲裁。但如果將該原則僵化地適用在**公司中,將可能產生問題。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公司中的某一個成員與第三人簽訂合同,但合同的履行卻涉及...
1.人力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這個法律是1995年1月1日起實施的,是勞動關系相關的最基本法律;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對勞動合同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3、《中華人民共...
一、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未及時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可以請求解除勞...
集體企業產權改革的法律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4.《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實施辦法》(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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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公司與____先生(小姐),住址____,之間簽字如下協議: 1.____先生(小組)從____起被雇傭從事____工作。根據企業需要,該雇員可被調往企業另一部門,可以以另一種報酬形式支付工資或以另一種工作時間制(如輪班)...
如果與開發商簽有合同,而且是開發商違約在先,業主可以單方面提出起訴,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并給予賠償。開發商違約交房,業主可否集體起訴開發商違約交房,業主可以集體起訴。
不少在職場工作的小伙伴都知道,公司為了一系列的利益牽扯和人員糾紛,大部分都會采用工資保密制度。這個制度在入職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會一起附帶到合同里,將其作為一項協議強制大家遵守。 但是作為個人的薪資保密,對于我們個人而言真的是公平嗎?如果...
一、合同當事人【實務要點】第三人實際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當事人的認定問:在實踐中有這種情形,即一方在合同書上簽字,但實際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為第三人,此種情形下如何認定合同當事人?答:合同關系是存在于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則上僅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