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單糾紛案件一
2005年07月22日
中國輕工業原材料總公司與****船務有限公司、韓國五星海運株式會社
無正本提單放貨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
原載中國涉外商事審判叢書
——《海事案例精選精析》(法律出版社出版)
[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輕工業原材料總公司。
委托代理人:潘-翔,**中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船務有限公司(CHEMLINKSHIPPINGCO.LTD.)(下稱化聯船務)。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五星海運株式會社(FIVESTARMARITIMES.A.)(下稱五星海運)。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國**外輪代理公司(下稱汕-頭外代)。
原審被告:**航運有限公司(DAIHANSHIPPINGCO.LTD.)(下稱大韓航運)。
1998年4月5日,**輕工與**白貓有限公司(下稱**白貓)簽訂一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白貓向**輕工購買790噸AE03,總貨款為9,455,115元人民幣,交貨地點為上海碼頭。4月30日,中國輕工與**輕工簽訂一份《協議書》。該協議約定:**輕工委托中國輕工代開進口800噸AE03信用證,具體數量以裝船提單為準,中國輕工收取**輕工每噸100元的開證費,開證所需貨款由中國輕工墊付,金額948,000美元;貨到港后,**輕工向中國輕工支付全部貨款后,中國輕工將提單交給**輕工,并委托**輕工報關;**輕工報關后,必須提供中國輕工外匯核銷所需的所有報關單據,以便辦理核銷手續。5月12日,中國輕工以自己的名義與日本**忠公司簽訂一份《合同》。合同約定:中國輕工向日本**忠公司購買800噸AE03,單價為CNF汕-頭每噸1185美元,貨物總值948,000美元。同年5月19日,中國輕工開出即期信用證,信用證的受益人為日本**忠公司。該信用證規定所有文件必須裝船后7天內一次性提交,信用證的有效期為6月7日前。5月21日,中國輕工修改信用證,改為所有文件必須在裝船后21天內一次性提交,信用證的有效期為6月21日前。
1998年5月14日,“亞洲交響樂”輪裝載了上述貨物,NEWDAIMARUINDUSTRIALLIMITED作為承運人和船東化聯船務的代理簽發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單。該提單載明:托運人為日本**忠公司,收貨人憑指示,通知方為中國輕工/**輕工,貨物為797.689噸AE03,裝貨港為日本YOKKAICHI港,卸貨港為中國汕-頭港。5月21日,“亞洲交響樂”輪抵達汕-頭港,化聯船務指示其卸港代理汕-頭外代憑收貨人保函放貨。在此之前,5月20日,**輕工向汕-頭外代出具擔保函,要求提取日本**忠公司托運的、“亞洲交響樂”輪承運的797.689噸AE03,保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風險。同日,**輕工委托澄海縣**利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澄海市**化工廠有限公司提取上述貨物。5月21日,上述兩單位到汕-頭外代辦理了提貨手續。5月22日,上述貨物被提離“亞洲交響樂”輪。**輕工外代在辦理提貨手續前委托汕-頭經濟特區南峰(集團)電腦報關公司(下稱**報關公司)對上述貨物報關。5月21日,**報關公司以進料加工的性質對上述貨物進行報關。貨物運抵汕-頭港后,日本**忠公司、中國輕工、**白貓均派人到卸貨現場觀看卸貨情況,對**輕工提貨行為均沒有提出異議。
提要:本案涉及無提單交貨糾紛是合同糾紛還是侵權糾紛?依據涉案提單的約定應當適用什么法律?承運人簽發了記名提單,在向提單記名的收貨人交付貨物時,是否負有要求提貨任提示或者提交正本提單的義務?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認為,本案應適用中國法律。根據中國...
關鍵詞:海上運輸-提單-記名提單-承運人是否有權未收回正本提單放貨給收貨人案情簡介及一審、二審法院的觀點:PeterVoss先生是德國的汽車貿易商,想出售一輛敞篷奔馳轎車給韓國的Seohwan貿易公司(以下簡稱Seohwan),價格為C&F...
導讀 基本案情 雙方爭議焦點 法院判決 律師評析 本案中,B公司作為無船承運人應當承擔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義務。A公司與國外買家之間就款項支付是否達成協議,以及達成何種協議,均不能免除其憑單交貨的責任,也與B公司無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
在海事司法中,租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相關法律問題,作為上述問題的縮影,頗具有典型意義。本文擬選擇租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⒈租約仲裁條款并入提單的由來、條件及途徑。 1.1問題的由來提單,作為海上貨物運輸...
〖提要〗在無單放貨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如無單放貨的事實成立,承運人即應依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約定向托運人或提單持有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承運人未收回自己所簽發的提單(海洋提單)而無單放貨的,委托其實際運輸貨物的承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
原告:**紡織品進出口公司。被告:**捷達國際運輸公司(簡稱JD)被告:東方海外貨柜航運(中國)公司(以下簡稱OOCL)。1995年12月,原告和**WHEELPLUSINL公司簽定了售貨確認書,由原告買給該公司價值約111萬美元的螺絲刀等...
一、不清潔提單保函的效力是如何的 依據最高院的相關規定,無論提單是怎樣約定的,都不影響收貨人向發貨人或者承運人進行索賠,因運輸貨物產生的糾紛先由各方協商解決。 不清潔提單 不清潔提單是指貨物交運時,其包裝及表面狀態出現不堅固完整等情況,船...
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運代理合同案件的審理中,書面委托協議、訂艙協議或提單等是審查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及權利義務的依據。從訴訟證據角度分析,傳真或口頭約定的內容在發生爭議時很難確定,裁判者往往需要綜合參考提單的表面記載、當事人的行為及其在貿易...
案情原告:和德(集團)有限公司被告:**谷航運有限公司1997年12月17日,新加坡D.R.J公司與被告訂立租船合同:約定由新加坡D.R.J公司承租被告的艾-諾輪裝運至少12,600噸散裝豆粕,從印度西岸貝迪—孟買沿線一個安全港口駛往中國南...
提要:船舶在卸貨港滯期,承運人依據含有并入條款的提單向收貨人主張卸貨港滯期費,并為收取滯期費留置在船貨物、申請法院扣押和拍賣貨物。海事法院認為,提單并入條款合法有效,收貨人有向承運人支付卸貨港滯期費的義務,但承運人在船上留置的時間不能計入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