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20年離婚財產分割有什么方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首先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
結婚時你儂我儂~房子一起住共同來還貸離婚時你卻一口咬定還貸的錢是父母給的案件回顧2017年,小紅和小東登記結婚。小東婚前以其名義購得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A房,總價約200萬元?;楹?,雙方約定共同還貸。兩人因家庭瑣事矛盾升級,感情逐漸破裂。2019年10月,小紅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小東向其補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金額的一半約13萬元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小東表示同意離婚,但不同意小紅的其他訴訟請求。小東稱該房貸還款賬戶有他的婚前財產2萬余元,且他母親曾于2017年12月15......
一、2020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離婚時財產分割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

夫妻婚前債務糾紛如何處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是其與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
青年男女,戀愛成熟,牽手走向婚姻殿堂之前,都會考慮婚房之事,對于婚前一方(大多是男方)已經全款購買房屋,女方為了以后可以分割該房產份額。 往往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男方為了表愛心主動在房產證上...
青年男女,戀愛成熟,牽手走向婚姻殿堂之前,都會考慮婚房之事,對于婚前一方(大多是男方)已經全款購買房屋,女方為了以后可以分割該房產份額。 往往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男方為了表愛心主動在房產證上...
【裁判要旨】雷某持有的新鴻基公司股權價值在婚后的變化,主要是由公司所持有的地產市場行情變動引起,并不是雷某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或者利用該股權進行再投資產生的收益,原審認定事實不缺乏證據證明?!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
案號|(2019)粵0104民初19728號、(2021)粵01民終26545號01裁判要旨當事人以其婚前財產履行了作為合同一方的全部義務,是否存在婚姻事實對違約金的取得并無關聯,故根據該合同所得的利益應屬于其個人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02...
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婚前財產規定是什么?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睹穹ǖ洹返谝磺Я懔龡l 下列財產為夫...
哪些婚后財產可以做公證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楹筘敭a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楹?..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 一方有外遇,提出離婚,你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是她自己有了外遇,過錯在他,這樣就可以在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的時候,向你傾斜。 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
夫妻結婚之時買房子還房貸,免不了需要家里的幫襯,婚后,房子一起住,一起還房貸也沒什么問題,然而在離婚時,要明算賬,該如何處理,許多人弄不清楚,最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看看法院怎么判吧。 案情回顧 20...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寫雙方名字是共同財產嗎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睹穹ǖ洹罚?021.1.1生效)第一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