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創造優良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
業主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
(一)權利:
l、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依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技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咀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二)義務
l、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
2、執行和服從業主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3、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4、按規定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等費用;
5、業主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裝飾裝修押金方可按規定施工,完工后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查驗,如無違規、違章情況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還,否則視違章情況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屬統一清運垃圾和粉刷樓梯的,還應同時交納垃圾清運費和粉刷費;如有額外使用公共設施(如電梯、供電增容等)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6、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毗連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有關費用;
7、明白并承諾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業主公約,并承擔連帶責任;
8、明白并承諾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在本I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系(另有專門合同規定E除外)。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部位、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4)擅自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及飼養家禽、寵物等;
(7)踐踏、占用綠化地,損壞、涂劃園林建筑小品;
(8)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等;
(9)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制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10)利用房屋進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1)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管理委員會
1、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組成,決定本物業管理重大事項的業主自治管理組織。
業主管理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經政府部門批準成立后,維護全體業主的物業權益,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業主大會和業主管理委員會均應接受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2、第一次業主大會,在本物業交付使用且住用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時,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選舉產生首屆業主管理委員會。
3、本物業所有享有技票權的己住用業主,均應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4、業主應親自出席業主大會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則視作棄權,并應服從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須加蓋法人公章。
5、業主大會可以采用會議或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會議表決采取投票、舉手等形式。
6、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業主管理委員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提議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并報告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7、業主大會必須有己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住用業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8、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規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決定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9、業主投票時,以每套單元式住宅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產一票。
l0、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憲怯、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違反規定的,區物業管理主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銷。
三、違約責任
1、違反本公約業主義務條款中1、3、4、5、6、7、9、10項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權強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對業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責任人措償并承擔違約金;強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賠償金和違約金納入本物業公共收入。賠償金和違約金的項目及標準,由管理公司與業主管理委員會議定,業主管理委員會未成立的,經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準后執行。
展開全部 小區業主違約裝修、違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區管理的頑癥。物業公司能否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這些業主,能否在訴訟中獲得法院支持,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難題。筆者認為,該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視物業管理具體處于哪個階段而定。 在前期物業管理中,...
展開全部 小區業主違約裝修、違章搭建是新建商品房小區管理的頑癥。物業公司能否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這些業主,能否在訴訟中獲得法院支持,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難題。筆者認為,該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視物業管理具體處于哪個階段而定。 在前期物業管理中,...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浙江國圣律師事務所律師舒寧說,一般購房者在收房時會簽訂《臨時業主公約》。但是如果業主對《臨時業主公約》條款有疑問,可以在成立業主大會之后由業主大會提出修改或重新制定新的公約。 不過,在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律師于建國看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本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第二條建設單位應...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
【頒布單位】浙江省建設廳【頒布日期】1999-09-08【實施日期】1999-09-08【有效性】有效為加強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
一、 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市大成物業管理公司 被告李恕等長安新城十二名業主 原告訴稱,我公司受北京大成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成開發公司)的委托,負責該公司開發建設的 長安新城項目的物業管理。被告李恕等業主購買了該項目日1樓房...
這里是物業管理的相關條例: 1.業主公約 答:目前,沒有明文規定。但從行業慣例來看,開發商的空置房都交納物業管理費。至于交納管理費的多少,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中確定的標準執行。 (一)業主大會的召集程序;(二)對物業管理委員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