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調解書的時效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32條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仲裁庭當庭裁決的,應當在7日內發送裁決書。定期另庭裁決的,當庭發給裁決書。裁決書送達當事人后,并不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勞動法》第83條、《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書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這也就是說,任何一方當事人在15日內起訴的,裁決書則不產生法律效力。由此看出,仲裁裁決書與仲裁調解書的生效時間是不同的。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8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簽收的時間就是調解書開始生效的時間。
先調解后仲裁可以嗎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出現勞動爭議后,勞動者可以提起申請勞動仲裁而不需要先進行調解。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
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而言,勞動者是弱勢群體,一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產生糾紛,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機構為自己進行仲裁,除此之外,如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呢?小編給大家總結了以下幾種辦法。一、應積極及時...
基本案情 焦點評析 對于確認勞動關系是否適用仲裁時效的問題,實務中有以下兩種理解: 一種理解認為,確認勞動關系的請求是對勞動關系事實的確認之訴,并不涉及對實體上的權利義務糾紛的處理。因此,這類爭議不適用仲裁時效的規定。 另一種理解認...
一、勞動爭議仲裁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沒有時效限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仲裁時效為1年。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自欠條約定的清償完畢之日起為兩年。《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
勞動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于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系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咨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咨詢、和解方式等的說明。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調解不成。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仲裁申訴時效中止,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結束調解,即中止期間最...
未簽勞動合同的追訴時效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
參與勞動仲裁是律師的一項業務范圍。是否聘請律師,取決你對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你的經濟條件。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員工和企業會產生勞動糾紛,并申請勞動仲裁,不過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勞動仲裁律師費是多少,費用如下, 1、聘請律師的訴訟費是根據要委托人的...
一、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沒有時效限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仲裁時效為1年。 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自欠條約定的清償完畢之日起為兩年。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