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業限制范圍,就是指勞動者所承擔的義務范圍,即勞動者不得經營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雖然現代企業經營發展已經進人全球化時代,但是行業的競爭還是存在地域限制的,競業禁止不應當限制和禁止合法、正當的競爭。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24條中規定,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但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我國,法定競業禁止的業務是勞動者不得自營與所任職企業相同或類似的營業,也不得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企業相同或類似的營業。同理,作為約定競業禁止,其限制范圍也不能任意地擴大,一般應限制在該用人單位業務影響的區域或行業,且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圍,否則,必將會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我國《勞動合同法》亦規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應當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這一規定必將有利于正確規范企業的競業禁止行為,防止其濫用競業禁止權利去侵害和限制正當競爭。
競業禁止的期限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
如何約定競業限制中的違約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競業限制違約金數額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按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
作者:唐青林 李舒編者提示:本文摘自唐青林律師主編的《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企業保密體系建設指南》(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案件要旨為了避免卷入原單位的商業秘密侵權糾紛,離職員工應當注意以下事項:提前三十日將離職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公司如何解除競業限制條款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要解除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與勞動者協議,或者向勞動者支付三個月的經濟補償后,解除競業限制條款?!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九條?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
競業限制來源于《公司法》中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指企業與知悉或可能知悉本企業商業秘密的員工通過簽訂協議,限制員工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為他人或自己經營與原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工作。 近年...
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支付時間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但一般不超過2年,而經濟補償金是每月支付的,支付期限依據協議的約定確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
一、競業限制補償金是否需要待業證明 一般情況下,競業限制補償金是需要待業證明的。 二、什么是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
從我國公司法的沿革來看公司法語境下競業禁止制度的發展是一個從絕對禁止到合理限制的變化過程。 一、法條沿革 梳理我國公司法的數次修改,可以看到,在公司法中,對高管的競業禁止要求較為嚴格,公司法第六十一條規...
競業限制應該如何界定競爭企業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法院對于競爭關系的審查并不是一個簡單的、單一、表面的標準,而是在綜合多種因素后,探求原單位和新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意義上的競爭關系。主要認定依據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范圍是...
2020年競業禁止協議的無效情形有哪些一、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1、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禁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并且協議的另一方必須是符合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