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之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出賣人,違反了該條規定,故應承擔違約責任。銷售宣傳廣告作為商品銷售行之有效的一種手段......
房屋出售的廣告要寫法: 1,上網寫的話可以進一個出租網,然后按步驟填寫即可。 2,貼外面的海報形式可以寫:本人現有幾房幾廳多大面積的房子出租,再寫樓層朝向采光,帶不帶家私家電什么的,然后寫聯系方法,房租可以直接寫,也可以寫面議。 如果有最短租期要求的話記得要寫上,也可順便描述一下房子周圍的情況,如購物,交通方便之類的,人們一般租房子都會考慮到這些因素,也可吸引多些客人。 擴展資料 房屋出售是房屋流通的一種常見方式。它與其它商品的買賣相比,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 相同之處在于,房屋出售和其它商......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要約邀請,又稱為要約引誘,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那么要約和要約邀請有什么區別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要約和要約邀請有什么區別1、要約是當事人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要約邀請是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2、要約大多數是針對特定的相對人的,往往采用對話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約邀請一般是針對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往往通過電視、報刊等媒......

廣告的三種類型 第一種,有些發展商將在廣告中的某些許諾以購房者條款的形式寫到正式的購房合同中,此后再談這個問題時就已經不是在說廣告,而是談合同條款了,其法律效力是明確、有效的。但同時也有一些廣告語不能或沒有變成合同條款,我們所要討論的就是...
【事件經過】 2003年底,陳先生被城南某樓盤廣告打動。廣告說該小區屬于成熟社區,擁有皇家園林,豪華會所、幼兒園、學校、商店、郵局、健身中心、多功能游泳池等小區配套設施一應俱全。盡管該樓盤的價格比該地段其它樓盤每平方米要高出近400元,但陳...
自中小學“就近入學”的政策開始實施,許多家長為解決孩子的教育問題便早早的就加入了購買學區房的大軍,而各大開發商、中介也看準了此商機,以此為噱頭來吸引購房者。 因此,近年來因購買學區...
原告張三與被告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甲小區一套商品房。某公司既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而且房內多處需要修補整改;同時,購房時某公司宣傳商品房是一梯一戶,到交房后卻是兩梯兩戶,實際商品房與宣傳不符。 ...
虛假宣傳免責條款有效嗎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甲方(開發商)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對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關事項以及文字、圖片、模型、口頭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廣告宣傳和印刷品僅為邀請,不具有要約效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之明確約定的內容為準...
一、價格 廣告中常有為回報消費者厚愛,以優惠成本價銷售,每平方米僅售若干元這樣的廣告詞,看了讓人心動。但建筑商的偷工減料,使消費者實際得到的住房與所購買期房往往不一樣。另外,室內裝修、電話線路、空調動力線、電視接收天線等房屋附屬設施都需另...
隨著買房的人越來越來多,有些房開發商為了促進購買不惜虛假宣傳。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開發商有哪些虛假宣傳的行為?房地產虛假宣傳向什么部門投訴?房地產虛假宣傳維權證據有哪些?房地產虛假宣傳維權途徑有哪些?1開發商有哪些虛假宣傳的行為開發商為了實...
在購房中要注意哪些問題?遭遇糾紛后又該怎樣有效的維權?在此特地給廣大購房者收集了一些房地產維權基礎知識,供大家參考。定金可不可以退?訂金與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這是開發商欲規避法律責任的慣用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
開發商提供的宣傳送車位廣告未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期反悔要業主購買怎么辦? 一、案情簡介 2022年6月,被告A某在某樓盤商品房銷售傳單上看到高配比車位,購房送車位,愛車無憂的信息,正準備買房的A某,到售...
目前,大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最好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較好地平衡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有利于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