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老板認為勞資糾紛總可以在事后解決。如果不能解決,一定是律師不行、法務不專業。 期待使用法律武器來避免支付補償金、賠償金。如果真的可以事后避免,那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的相關法律法規將形同虛設。因此最好方式是事前避免。 1 不簽訂勞動合同 2008年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首次作出了工作滿一個月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雙倍工資的規定。 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主不知道法律的規定,或者以為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解雇員工,不需要給員工繳納社......
在實踐中,常有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預先設置了自動順延條款。 勞動合同中的約定順延條款有效嗎?勞動合同約定期滿后自動順延,是否就可以不用續簽了?企業是否應承擔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由此產生的爭議主要是,勞動合同中的自動順延條款可否取代新勞動合同。 法定順延的情形 對于勞動合同的法定順延情形,我國法規法律中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第42條情形之一。 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工作結束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工資的兩倍。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主不知道法律的規定,或者認為他們可以隨時解雇員工而不簽勞動合同,不需要給員工社會保險,可以逃避法律責任,所以他們不愿意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只要雇員能夠證明他們與企業有勞動關系,那么幾乎100%的企業需要支付未簽訂合同工資的兩倍。也有一些企業,雖然與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但由于公司管理松懈,員工離職時勞動合同丟失或被取消,當員工向企業索賠雙倍工資差時,企業無法證明其實際簽訂了勞......
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在勞動糾紛中,企業的敗訴率高達70%,勞動糾紛的發生給企業帶了極大的損失。企業因為勞動糾紛敗訴,其損失不僅僅是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賠償以及承擔仲裁行為的相關費用,還有因為應訴而發生的人工費、交通費、會議成本、時間成本等費用,而且還有一項更重要的損失。1不簽訂勞動合同2008年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滿一個月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雙倍工資的規定。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主不知道法律的規定,或者以為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解雇員工,不......
企業逾期一個月與勞動者簽合同-企業逾期一個月與勞動者簽合同有效嗎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來保護自身的權益。然而,由于各種原因,有些企業在逾期一個月后才與勞動者簽合同,那么這種行為是否有效呢? 根據我國《勞...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起步較晚,各項法律法規不甚完善,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也缺乏足夠的經驗積累。 許多企業不僅在經營、資金鏈、股權架構中面對諸多困難,在勞動用工方面也如履薄冰。并且近些年來,經濟下行,加上疫情的...
勞動合同規定中常見的十大法律誤區進行總結并分析: 一、試用期內,企業可以隨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是試用員工的期限,只要企業覺得不滿意,企業就可以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是目前很多企業的想法,但這有可能會導致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我國《...
職工姓名: 單位:某某市印刷廠 根據吉林施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某某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 同意簽訂本勞...
本期點評嘉賓盧*民 案件回放 2008年12月,張某應聘到一家生產企業從事生產加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3個月,每月工資1000元,轉正后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同時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張某在自己的工作崗位積極努力工作,表現良好,在試用...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一是要樹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勞資觀念。合同是通過君子協定的方式,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契約的方式先期固定下來,是解決糾紛的最佳工具。因此,企業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嚴格合同內容、合同簽署、用工管理和勞動合同管理的規...
你的情況屬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及實施條例第六條,扣除一個月的緩沖期后,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至于單位克扣工資,應當由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單位不能證...
《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加強對以下重點領域的合規管理:(四)勞動用工。 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健全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
【案情】 李某從2009年起進入A企業工作,從事窗口服務工作,期間多次和企業領導商議簽訂勞動合同,并要求該企業為其購買社保,該企業多次拒絕李某的要求。在該企業工作期間,除未簽訂勞動合同及購買社保外,李某的一切工資待遇與其他簽訂了合同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