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損害公司利益賺差價是否合法
沒有損害公司利益,公司也無法追究,但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話是不合理,建議最好不要這么做。
公司法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是指哪些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職務便利占用公司資產。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兼任公司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在經營過程中,該法定代表人利用同時控制兩家公司的職務便利,將公司對外應收款項解入股東賬戶名下。為此,公司以該法定代表人占用公司款項、損害公司利益為由提起訴訟。
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成立同業競爭公司。部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注冊成立與其任職公司形成同業競爭的新公司,并利用其掌握公司印章等職務便利,將任職公司作為新公司的股東之一予以登記,以便利用任職公司商譽等開展業務。任職公司遂以高管侵害公司權益并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為由提起訴訟。
3、公司固定資產出資不明致其出售所得歸屬產生爭議。部分公司董事擅自將公司出售固定資產所得作為應收款歸還公司股東。公司認為固定資產系股東的出資,出售所得款項應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的行為屬于挪用公司財產;該公司董事則認為股東并未以固定資產進行出資,只是借給公司使用,因此出售所得屬于股東財產。
4、公司股東之間達成保證固定回報協議被訴侵害公司財產。在公司只有兩名股東的情況下,一名股東承諾放棄公司經營權,以此換取另一名全權負責公司經營的股東以公司財產每年向其支付固定的收益回報。之后,該公司股權全部轉讓,新股東認為上述協議屬于保證固定回報型保底條款,依法應屬無效,故起訴要求原股東返還公司財產。
5、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職不當損害公司利益。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其他股東產生矛盾后,拒絕配合公司年檢,并阻礙公司決議產生新任法定代表人,導致公司錯失年檢而被行政機關處罰。公司認為該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損害了公司利益,起訴要求其賠償損失。
不損害公司利益賺差價是否合法?就算員工賺差價的行為沒有直接損害到公司的利益,也有可能會被公司追究法律責任或是被公司炒魷魚等。要是員工損害公司利益賺差價后被公司追究法律責任該怎么辦,可以找律聊網律師來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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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舒,唐青林來源|法客帝國【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執行程序中法院對當事人以物抵債合意出具的裁定書損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撤銷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
裁判要旨: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于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主動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而不宜直接出具執行裁定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紹:一、濟南中銀實業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