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懸賞廣告既然是合同,當然要有要約的要件。懸賞廣告的要約與一般合同的要約不同,必須以廣告的方式為之。懸賞廣告的要約一經發出,即產生懸賞要約的拘束力,廣告人不得任意撤回。
第二,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賞行為。首先,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而不是諾成性合同。懸賞廣告合同的實踐性,主要表現在其承諾要件為行為人完成懸賞行為。懸賞行為一經完成,合同即有效承諾,并已經履-行完畢。其特點,就是承諾和履-行同時完成,實際上承諾和履-行是一個行為。這一特征與任何合同都不相同。其次,懸賞廣告是有賞的合同,其性質是有償合同。所謂的有賞,就是約定報酬,對于完成懸賞行為的人,按照要約確定的數額給付酬金。沒有酬金的“懸賞”不是懸賞廣告。再次,懸賞廣告的報酬數額是確定的。
第三,懸賞廣告是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懸賞廣告合同的主體特征,是廣告人一方始終是特定的,這與一般合同并沒有不同。在行為人一方,在要約發出之時,不能是特定的,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不應當有特定的指向。在行為人的范圍上,可能會有限定。無論怎樣,當懸賞行為完成之后,行為人就已經確定。正因為如此,懸賞廣告才具有合同的相對性特征。懸賞的行為人一方都不是特定的,符合懸賞廣告的這一法律特征。至于行為人的資格,不應作特別的要求。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有一定識別能力的人,以及任何形式的法人,都為合格的當事人。
第四,懸賞廣告合同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對此,可以簡稱為懸賞行為。懸賞行為應當是合法的行為,違反法律和公共秩序以及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不得作為懸賞行為。
第一,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懸賞廣告既然是合同,當然要有要約的要件。懸賞廣告的要約與一般合同的要約不同,必須以廣告的方式為之。懸賞廣告的要約一經發出,即產生懸賞要...
但學術的生命在于爭辯,而不在于附隨。近來有學者基于法社會學的思考方法,認為懸賞廣告可以分為對世型和對人型兩種。其區分標準在于:前者是實質意義上的懸賞廣告,而后者只是采用了懸賞廣告的形式,向特定的隱蔽的人發現的意思表示;前者具有進行效力判斷必...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于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①因此,廣告人對于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 從其定義可以看出,懸賞廣告具有以下要件: 1、須有廣告人。廣告人是做出懸賞廣告意思表示的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
1.需有特定的懸賞人。懸賞人可以是自然人,如大部分遺失物懸賞廣告;也可以是法人,如假一賠十懸賞廣告;可以是政府機關,如懸賞緝兇廣告;還可以是其他民事主體。但是,因其為民事行為,所以,作為懸賞的自然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需以...
(一)取得報酬的資格 雖然廣告相對人按懸賞廣告的要求完成指定行為而獲得報酬是理所當然,但若存在以下因素,則有可能(由懸賞人決定)喪失請求支付報酬的資格。 (1)廣告相對人曾經表示不領取報酬,但又后悔的。當然排除其第一次意思表示是在暴力脅迫...
一、法律特征: 1、懸賞廣告是要式行為: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 2、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償行為: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有償合同; 3、懸賞廣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 4、懸賞廣告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即懸賞行為。 二、懸賞廣告...
據某報載,1999年1月10日,某市發生一起特大殺警搶槍案后,市公安局貼出《通告》,上面描述了兩名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并承諾,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大力支持、配合公安機關,踴躍提供線索大膽檢舉揭發,對舉報重要線索或抓獲扭送犯罪分子的,...
關于懸賞廣告的性質,學說分歧,代表性的有契約說及單方法律行為說兩種不同見解。契約說也稱要約說,認為懸賞廣告是對不特定人的要約,必須經行為人完成一定行為,予以承諾,契約成立,廣告人始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行為人享有請求報酬的權利。單方法律行為說...
關于懸賞廣告的性質,學說分歧,代表性的有契約說及單方法律行為說兩種不同見解。契約說也稱要約說,認為懸賞廣告是對不特定人的要約,必須經行為人完成一定行為,予以承諾,契約成立,廣告人始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行為人享有請求報酬的權利。單方法律行為說...
2007年2月4日,羅某在下班途中不慎丟失皮包一只,內含有效證件、貴重物品及現金若干。發現丟失后,羅某立即在當地電視臺和廣播電臺連續播發尋物啟事,聲稱對拾到并歸還皮包者給付2000元報酬,并留下了自己的聯系電話。數天后,拾得者鄭某打電話給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