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懸賞廣告既然是合同,當然要有要約的要件。懸賞廣告的要約與一般合同的要約不同,必須以廣告的方式為之。懸賞廣告的要約一經發出,即產生懸賞要約的拘束力,廣告人不得任意撤回。在《德國民法典》,將廣告方式規定為“通過公開的通告”,并且要求懸賞廣告只有在完成行為之前撤回,撤回限于與懸賞廣告同樣的方式通告或以特殊通知為之者,始為有效。這些規定應當參照。當懸賞廣告被撤回之前行為人完成了懸賞行為的,視為行為人已經承諾,對廣告人具有拘束力。當懸賞廣告人要求撤回懸賞要約時,廣告人必須在懸賞行為完成之前,以有效的,與懸賞廣告同樣的方式通告或者特殊通知,否則無效。
第二,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賞行為。首先,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而不是諾成性合同。懸賞廣告合同的實踐性,主要表現在其承諾要件為行為人完成懸賞行為。懸賞行為一經完成,合同即有效承諾,并已經履行完畢。其特點,就是承諾和履行同時完成,實際上承諾和履行是一個行為。這一特征與任何合同都不相同。其次,懸賞廣告是有賞的合同,其性質是有償合同。所謂的有賞,就是約定報酬,對于完成懸賞行為的人,按照要約確定的數額給付酬金。沒有酬金的“懸賞”不是懸賞廣告。再次,懸賞廣告的報酬數額是確定的,按照實際情況,這種確定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確定的報酬只有一份,因為懸賞的行為只有一個。第二種懸賞的行為是確定的,但是懸賞行為的數量是不確定的,因此,報酬數額的數額確定而份數不確定,例如商家“承諾”的內容包括對商品計量,少一罰十,商品質量,假一罰十,商品價格,暴一罰十,消費者只要發現計量、質量和價格方面有一個方面有假,商家就給予其十倍的獎勵。這十倍的獎勵,就是懸賞廣告人聲明對完成打假行為人所給予的報酬,懸賞報酬的數額是十倍,以打假的數量為標準。這種形式,實際上是未定數目的若干個懸賞行為的集合,并不是一個懸賞廣告合同關系。
第三,懸賞廣告是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懸賞廣告合同的主體特征,是廣告人一方始終是特定的,這與一般合同并沒有不同。在行為人一方,在要約發出之時,不能是特定的,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不應當有特定的指向。在行為人的范圍上,可能會有限定,例如在某一學校內,或者在某些人群之中,等等。無論怎樣,當懸賞行為完成之后,行為人就已經確定。正因為如此,懸賞廣告才具有合同的相對性特征。懸賞的行為人一方都不是特定的,符合懸賞廣告的這一法律特征。至于行為人的資格,不應作特別的要求,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有一定識別能力的人,以及任何形式的法人,都為合格的當事人。
第一,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懸賞廣告既然是合同,當然要有要約的要件。懸賞廣告的要約與一般合同的要約不同,必須以廣告的方式為之。懸賞廣告的要約一經發出,即產生懸賞...
對此種觀點,首先應明白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是把旨在產生一定效果的內心意思發表出來的行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應該分析意思表示的主觀要件,即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行為意思。如果這三個要件都具備,則意思表示真實。對廣告人來講發出懸賞廣告就希望發...
2003年5月9日,對湖南省永州縣某村的四家村民來說是個災難的日子。這天村里小學的老師通知他們,他們的女兒在放完五一假后沒有回校上課。而其實這4個小女孩5月8日一大早就已經離家返校了。家長們心急火燎地四處尋找,但找遍了所有的親戚朋友和同學家...
一、法律特征: 1、懸賞廣告是要式行為: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 2、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償行為: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有償合同; 3、懸賞廣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 4、懸賞廣告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即懸賞行為。 二、懸賞廣告...
據某報載,1999年1月10日,某市發生一起特大殺警搶槍案后,市公安局貼出《通告》,上面描述了兩名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并承諾,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大力支持、配合公安機關,踴躍提供線索大膽檢舉揭發,對舉報重要線索或抓獲扭送犯罪分子的,...
但學術的生命在于爭辯,而不在于附隨。近來有學者基于法社會學的思考方法,認為懸賞廣告可以分為對世型和對人型兩種。其區分標準在于:前者是實質意義上的懸賞廣告,而后者只是采用了懸賞廣告的形式,向特定的隱蔽的人發現的意思表示;前者具有進行效力判斷必...
從該公司的廣告分析,盡管它沒有標明是通緝令,但其格式類似警方發布的通緝令,除了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學歷、體貌特征外,廣告還寫道:經多方查證,認為xxx(該銷售員)在擔任公司駐廣州銷售組銷售員期間,有利用職務之便、私刻公章、偽造對賬單...
那么,廣告到底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審判實踐中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像其他商業廣告一樣,商品房售樓廣告除非包括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從而成為要約,一般屬于要約邀請或要約引誘,如未將廣告宣傳的內容訂入合同,就不能認定為是合同內容,銷售廣告中的虛...
一、《民法典》懸賞廣告性質是什么?《民法典》懸賞廣告性質是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的要約。因此必須與完成指定行為人的承諾相結合,其合同才能成立。懸賞廣告,是指廣告人以廣告形式聲明對完成廣告中規定的行定行為的任何人給付廣告中標明的報酬的廣告行為。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