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特征:
1、懸賞廣告是要式行為: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
2、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償行為: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有償合同;
3、懸賞廣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
4、懸賞廣告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即懸賞行為。
二、懸賞廣告的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條件:
1、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
2、懸賞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無效的情形。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三條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懸賞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張樹東與平陰縣平陰鎮人民政府追索獎
·魯瑞庚訴東港市公安局懸賞廣告糾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3年第1期
·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上訴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995年第2期
裁判摘要:懸賞廣告系向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只要行為人履行了懸賞廣告中指定的行為,即構成對廣告人的有效承諾。要約人不得以懸賞廣告非真實意思表示而拒絕履行給付報酬的義務。
當懸賞廣告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廣告人和行為人之間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1,廣告人的權利:接受行為人完成完成懸賞行為的成果;懸賞廣告發出后,享有撤銷權,但對已經完成的懸賞行為,不具有拘束力。 2,廣告人的義務:按照懸賞廣告的內容,對行為人給...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于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①因此,廣告人對于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 從其定義可以看出,懸賞廣告具有以下要件: 1、須有廣告人。廣告人是做出懸賞廣告意思表示的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
當然,我們應該考慮廣告相對人濫用不安抗辯權,以拒絕交出物品來索求更多的酬金或其他利益的情況出現。屆時可援用《合同法》第54條因乘人之危,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根據意思自治的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消該合同,請求法院根據懸賞廣告的...
(1)廣告相對人在得知懸賞廣告后才做出意思表示。 (2)廣告相對人在求賞之前與懸賞人沒任何聯系,如沒有拾到懸賞人的東西,沒有投遞作品稿件等。 (3)廣告相對人沒有任何法定義務完成懸賞廣告中的指定行為,且完成指定行為往往不會減少自己的利益。...
2007年2月4日,羅某在下班途中不慎丟失皮包一只,內含有效證件、貴重物品及現金若干。發現丟失后,羅某立即在當地電視臺和廣播電臺連續播發尋物啟事,聲稱對拾到并歸還皮包者給付2000元報酬,并留下了自己的聯系電話。數天后,拾得者鄭某打電話給羅...
(1)廣告相對人須是不特定的多個人。 (2)須廣告相對人展示自己能力并申請評定。 (3)廣告相對人申請評定須在懸賞廣告規定的期限內。 (4)必須評定出優等。 (5)結果必須公之于眾。
據某報載,1999年1月10日,某市發生一起特大殺警搶槍案后,市公安局貼出《通告》,上面描述了兩名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并承諾,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大力支持、配合公安機關,踴躍提供線索大膽檢舉揭發,對舉報重要線索或抓獲扭送犯罪分子的,...
一、《民法典》懸賞廣告性質是什么?《民法典》懸賞廣告性質是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的要約。因此必須與完成指定行為人的承諾相結合,其合同才能成立。懸賞廣告,是指廣告人以廣告形式聲明對完成廣告中規定的行定行為的任何人給付廣告中標明的報酬的廣告行為。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