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無因性是由票據的流通性這一最基本特性所決定的,其涵義為:
當票據設立或成立后具有獨立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而與產生或轉讓其票據的原因關系相分離,即票據權利與票據原因嚴格分離,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須證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的無因性表現為雖然票據行為產生于一定的票據基礎關系,但票據行為卻又獨立于票據的基礎關系而存在。票據行為只要形式具備便產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人必須依照行為時的文義負票據責任,無論產生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如何,即使基礎關系無效或存在瑕疵,也不因票據基礎關系瑕疵而影響票據關系。票據權利作為證券權利,其發生、轉移和行使都以票據的存在為必要。即所謂的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證券化。票據權利作為一種單純的金錢債權,債權人單憑票據就享有請求債務人支付一定金錢的權利。權利享有人只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至于票據取得的原因、票據權利發生的原因,權利人無說明的義務,義務人也無審查的權利。
票據權利的無因性還表現為票據權利的轉讓與民事權利的轉讓不同。
票據權利的轉讓不必通知票據債務人即可生效,而民事權利的轉讓,債權人必須通知民事債務人方可生效。票據的無因性原則是現代票據法的靈魂,是現代票據法的立法原則。票據的無因性則是票據流通的基礎。若承認票據的無因性,票據即可流通,否則票據則不能流通。票據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票據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貨幣的職能,給人們的經濟生活帶來了方便,使社會經濟生活更加安全、快捷,其根本原因在于其流通性,而票據行為的無因性正是票據流通性的最好保障。如果沒有票據的無因性,那么票據行為就與一般民事行為毫無二致,愈來愈多的抗辯就會阻礙票據的流通,使票據失去存在的必要。
對于票據的無因性,各國法律都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日內瓦《統一匯票本票法》第17條規定:“被起訴之匯票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間所存在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明知對債務人有損害而取得票據者不在此限。”日內瓦《統一支票法》第22條規定:“被訴訟之支票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間所存在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支票時明知其有損于債務人者不在此限。”如《德國票據法》第17條規定:“任何被憑匯票要求付款的人,不得以持票人與出票人或與前持票人有直接關系為理由向持票人提出抗辯。但持票人在取得匯票時知曉該交易不利于債務人時,不在此限。”《日本票據法》第17條規定:“匯票之受票人,不得以對出票人或其他持票人之關系為理由而以抗辯對抗持票人。但持票人知曉對其債務有損害而取得票據者,不在此限。
無因性原則使得持有票據的人當然成為票據權利人,其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需證明授受票據的原因,只以提示票據為要件。另一方面,票據債務人也不得以票據原因是違法的,或非法律義務,或存在有其他瑕疵為理由,對抗真正持票人。無因性原則之所以有這樣的法律效果...
要式性是指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應當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票據行為人必須在票據上簽章,其票據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據的安全流通。(2)文義性。文義性是指票據行為的內容均依票據上所載的文義而定...
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應當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票據行為人必須在票據上簽章,其票據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據的安全流通。文義性文義性是指票據行為的內容均依票據上所載的文義而定。...
我們認為,要式性與文-義性是票據行為的外在特征,獨立性與無因性是票據行為的內在特征,茲分析如下: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有要式法律行為與非要式法律行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為實行形式自由原則,即除非法律...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2005年10月12日,被告南京市某建筑公司給付原告無錫市某裝潢公司轉帳支票一張,其收款人為原告公司、出票人為被告公司、金額為40萬元,代被告公司的負責人江某支付欠款。2005年11月25日,原告持上述支票至銀行請求付款時因被告公司的銀行存...
票據的特性是什么票據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據法簽發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種有價證券,包括匯票(bill?of?exchange),本票(promissory?note),和支票(cheque)。...
票據行為的五大特征 票據法在性質上屬于商法,票據行為則是一種商事法律行為,與一般的法律行為特征相比,還具有自身的特點。票據行為與一般的法律行為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應當依據票據法的規定...
有一種觀點認為,票據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票據基礎關系與票據關系相分離,二者屬不同的法律關系,票據關系由票據法律規范予以調整。因此票據義務人不能以基礎關系為由對抗票據關系。 另一種觀點認為,在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之間,票據義務人可對持票人行使抗...
什么是匯票承兌自由原則關于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自由原則的問題,首先一定要先了解自由承兌的概念,自由承兌是指承兌匯票上所記載的付款人可以按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進行承兌,而不受匯票出票人指定付款人的限制。深一步理解,即使付款人與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