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時,在醫療事故侵權案件審理中,還存在著沒有醫療事故鑒定結論法院也可直接認定醫療機構醫療事故侵權責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權訴訟之后,證明了醫療行為違法和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法院對因果關系和過錯實行推定。如果被訴的醫療機構不予舉證否定因果關系和過錯,只要法官經審理認為這一推定并不違背客觀規律,當然就可以直接認定侵權責任成立。
根據《條例》的規定,醫療事故鑒定的組織工作,由醫學會組織。在民事訴訟當中,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屬于專家證言,是民事訴訟的證據之一。法院對醫療事故鑒定結論有審查權。法官完全可以依據自己的審判經驗,審查醫療事故鑒定人員的合法性、醫療事故鑒定組織的合法性、醫療事故鑒定程序的合法性、醫療事故鑒定結論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斷,以準確認定案件事實。
由此觀之,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僅僅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人民法院對其具有法定的審查權,既可以采信它,也可以否定其效力。
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一張68年前的“新四軍借條”,近日被官方認定為現代仿制品。但這一結果再次引起波瀾,家屬并不認同,希望公開參與鑒定專家的名單,同時網友也提出質疑,認為鑒定需要使用科學儀器。 緣起:&ldq...
如何區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責任與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 答: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賠實務中,一個常見的錯誤就是把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相混同。將兩者區分開來,不再將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認定書作為確定民事賠償責任的依據正...
一、醉酒后工作死亡不是工傷 【案例】張先生是一名電工,在上夜班期間意外掉入配電室旁邊的污水井,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死因為醉酒后溺亡。事發后,張先生所在公司為其申請工傷認定,可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為,張先生為醉酒發生傷害,不屬...
當前,為有效控制新冠疫情的進一步蔓延,各國家、地區間實行了諸多出入境限制,企業亦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遠程辦公、居家辦公政策。 基于出行的限制,為提高交易效率,當事人可能會通過互聯網等遠程通信方式簽署合同...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醫療事故鑒定中如何鑒定過失 現行的有關醫療事故的專門法規,國務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發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其第二條對醫療事故作了定義:批量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操作導致功能障礙的...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關于如何確定勞動者的醫療期期限,原勞動部下發了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以下簡稱《醫療...
張三和李四在某城市有個大房子,首付30%,貸款沒還完。本來這個大房子住著很舒服,奈何張小七馬上要上小學了,這個房子學區不好,本著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則,張三和李四商量買一套學區房。 看好一套...
這里介紹五種在法律適用中的常見習慣性思維錯誤:1. 捆綁替代;2. 割裂折中;3. 節外生枝;4. 苛于選擇;5. 法外裁判。 1. “關聯問題——捆綁替代&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