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簡介2006年7月18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A公司發包商業項目工程,合同約定:合同價款采用可調價合同,計價方式和計價原則按江蘇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1文件執行。2006年7月28日,雙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協議簽訂后辦理有關施工招標手續。2006年9月,B公司實際進場施工。A公司與B公司辦理招投標手續,并于2006年10月28日簽訂備案合同,合同明確約定:合同按照2004年江蘇省建筑工程計價表結算。B公司認為應當根據2006年7月18日......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產生違約金糾紛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
由于工程項目的技術經濟特點如單件性、體積大、建設周期長、價值高、形成產品的材料數量大、品種多,在工程建設中計算工程造價時,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爭議,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 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爭議方通過磋商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溝通,相互諒解,達成共識,這樣既能解決爭議,防止損失擴大,又有利于雙方的友好合作。這種解決方式多用于爭議分歧不大,爭議方對爭議理解差距較小,且爭議方都愿做出讓步前題下。 協調這是解決爭議的很好方式,爭議方在造價管理部......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解釋》)創設實際施工人概念,旨在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下實際完成了施工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實際施工人?今天將為大家分享文章進行分析。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建設工程施...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建筑物工程在施工之前已經簽訂了施工合同,且施工已經完成了,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也進行了驗收,沒有發現質量的問題。 但是這時候其中一方卻發現施工合同其實是無效的,并不符合法律的規定而提出要減少工程價款。遇到這...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18年6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第6次審判委員會,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的若干問題進行了專題討論。近年來,隨著建筑業改革不斷推進,新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不斷...
“實際施工人”這一概念在建設工程領域屢見不鮮,為便于廣大讀者清楚的理解這一概念,將簡要分享實際施工人的相關知識,主要包含實際施工人含義、可以實際施工人主張權利的情形及如何證明為實際施工人三方面內容。 ...
來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iCourt法秀建設工程類合同糾紛有哪些爭議焦點?遇到黑白合同工期、工人權益、工程結算如何考量?今日推文,最高院民一庭針對建工類案件的 11 個問題作出分析解答,一起來學習吧。【實...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無效后工程驗收合格的情況下如何結算工程價款是實務中的常見疑問尤其是能否依據施工人的資質等級結算工程價款或者能否折價補償等具體實務問題值得探討本期文章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無效后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為基礎整理相關裁判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