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 1、指定管轄。指定管轄是指上級人民法院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對某個具體的案件,指定其轄區內某個下級人民法院予以管轄。 2、移送管轄。移送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018年6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第6次審判委員會,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的若干問題進行了專題討論。近年來,隨著建筑業改革不斷推進,新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不斷涌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遇到許多疑難復雜問題。為公正、規范地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維護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
分析:工程款利息與違約金適用的條件情形: ①合同中既未約定利息也未約定違約金(此種情形下只能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②合同中約定了利息(且利率國家標準)未約定違約金,此時因為不存在違約金條款,則只能按照約定主張利息; ③合同中約定了利息(利率大于國家標準)未約定違約金,利息過高無法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利率會被依法下調國家標準內; ④合同中未約定利息約定了違約金(違約金低于30%),此時可按照約定主張違約金; ⑤合同中未約定利息約定了違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無效后工程驗收合格的情況下如何結算工程價款是實務中的常見疑問尤其是能否依據施工人的資質等級結算工程價款或者能否折價補償等具體實務問題值得探討本期文章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無效后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為基礎整理相關裁判規則...
近年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迅猛發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頻發,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為正確審理此類案件,省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經深入調研,并廣泛征求意見,現就此類案件審理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作出解答,供辦案時參考。一、如何認定內部承包合同?如何...
建設工程領域中,由于招、投標等方面的規定較為嚴格,為規避這些規定,建筑市場上存在圍標串標、明招暗定、黑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擾亂建筑市場秩序,也會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堅決維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其中第1條就規定...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解答渝高法〔2017〕256號1 .對管轄異議的審查是否以當事人提出的異議理由為限?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應當符合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對出借用資質的責任承擔作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如何識別和認定借用資質掛靠的行為?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內部責任如何劃分?小編為你推送權威觀點和裁判規則掛靠人和被掛靠...
建筑物工程在施工之前已經簽訂了施工合同,且施工已經完成了,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也進行了驗收,沒有發現質量的問題。 但是這時候其中一方卻發現施工合同其實是無效的,并不符合法律的規定而提出要減少工程價款。遇到這...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解釋》)創設實際施工人概念,旨在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下實際完成了施工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利益。而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實際施工人?今天將為大家分享文章進行分析。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建設工程施...
建設工程行業承擔著房屋、道路、橋梁、場站及水、電、氣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其質量和安全關系著國計民生。 因此國家就建設工程行業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條例及司法解釋,以管理規制建設工程中的...
傳播法律知識 · 弘揚法治精神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編著《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未達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建筑法》明確要求建筑施工企業須有...
來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iCourt法秀建設工程類合同糾紛有哪些爭議焦點?遇到黑白合同工期、工人權益、工程結算如何考量?今日推文,最高院民一庭針對建工類案件的 11 個問題作出分析解答,一起來學習吧?!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