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介紹
案例評析
一種觀點認為, 許某沒有授權張某做卸煤工作,張某的損害應自己承擔。筆者認為,張某卸超重煤是為雇主許某的利益而為,與其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故許某應承賠償責任。
認定雇員是否在從事雇傭活動時受到損害,是確定雇主賠償責任的一個關鍵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司法實踐中,對雇員從事雇傭活動的范圍,可從以下方面來判斷:首先,看雇員執行的事務是否是雇主授權或指示范圍內的活動,即在雇主授權或指示范圍內執行職務的,就屬于雇傭活動范圍。如雇主的指示雖不夠具體明確,但雇員的工作是為雇主的利益而為之,仍應屬于雇傭活動范圍。其次,從雇員執行職務的外表來看,如果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與雇主指示辦理的事件要求相一致,就應認為屬于雇傭活動范圍。第三,對雇員超出授權范圍的行為認定問題,應按上述法律規定進行把握,即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不僅如此,判斷是否是在受雇工作中受到傷害,還應結合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考量:一是雇員所從事的工作是否是他應當做的事;二是雇員是否在受雇時間內遭受損害;三是損害發生時,雇員所在地是否為其應該出現的地方。
本案中,張某與許某雖然對雇傭活動范圍約定不夠具體明確,但張某卸超重煤是為許某利益而為,是與履行運煤職責有內在聯系的。從執行職務的外表來看,卸煤工作在客觀上表現為與許某指示從事的運煤工作要求相一致。同時,張某是在受雇時間內遭受損害,且張某從車上摔下受傷的場所是張某應該出現的地方。故張某卸煤應當認定為是從事雇傭活動,許某應對張某承擔賠償責任。
【案情】張某想從家中將蘋果運到市場銷售,便請求本村王某用其三輪車將蘋果運到市場,并支付運費30元。張某坐在三輪車上一同前往市場。當車行至一轉彎處時,剎車不及而側翻,張某肋骨弄斷兩根且大腿骨折,后花去醫療費15000余元,王某墊付2000元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因為經濟問題無法賠償,法院會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執行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
一、個人雇傭到國外是否屬于工傷個人雇傭關系,不適用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只能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辦法進行處理,工傷保險只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企事業職工。但因雇傭活動受傷,雇主應該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摘要:在我國現階段,個人經營船舶的情形不在少數,像海上捕撈、養殖等。個人雇主聘請船員駕駛管理船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應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按個人勞務承擔過錯責任,還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
編者按:在農村建房過程中,如果發生了安全事故,房東是否要承擔責任、如何承擔責任等問題,往往是不少糾紛、爭議的焦點。記者圍繞這一讀者咨詢的熱點問題,采訪了相關法律人士。 1、雇工受損害房東(雇主)負全責 實例:東陽人李某,多年從事建筑施工。...
導讀:有償代駕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主體認定,詳見下文。 案情簡介 2013年3月9日晚,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旗桿村某飯店聚餐的A公司的員工潘某通過B公司的官網電話聯系代駕服務,B在受理后將代駕服務信息發送給駕駛員趙某。趙某在收...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晉民申字第1427號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本法。建設部《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第三條第(三...
這里所講從事雇傭活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雇員依照雇主的指示、指揮、授權或監督在自己職權范圍內行為; 2、為了完成職權范圍內的事務,所為的輔助行為; 3、為了雇主之利益的合理行為(也可能是超越職權的行為),這類行為應具有客觀上的合理...
┃來源:人民法院報裁判要旨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車輛買賣已交付但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原車主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所有人只要盡到審核義務,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