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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金融制度與政策 房地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房地產金融支持,而房地產金融的繁榮和發展又依賴于健全的房地產金融制度與政策。
目前我國已逐步建立了權益性融資(如發行股票和吸收國內外直接投資)和負債性融資(如通過向銀行借貸等方式融資)并存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并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法規,這對房地產業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本章著重介紹房地產負債性融資方面的相關制度與政策。
房地產開發融資制度與政策 房地產貸款是銀行向房地產開發、經營、流通和消費領域發放的貸款總稱。房地產貸款可以按資金性質、貸款對象、貸款用途等多種方式進行分類。
按資金性質可以分為自營性房地產貸款和政策性房地產貸款,前者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單位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后者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節主要介紹房地產開發類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內容見本章第二,三、四節。
比如:一、基本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7.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8.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1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16.基金會管理辦法17.儲蓄管理條例18.現金管理暫行條例19.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20.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二、機構與人員管理規則1.金融機構管理規定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外國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4.在華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暫行辦法5.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6.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7.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8.城市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管理辦法9.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10.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11.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12.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13.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章程(范本)14.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暫行辦法15.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16.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17.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18.《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19.關于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責任人的行政處分規定20.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人股的暫行規定 三、業務經營管理規則 (一)信貸資金管理1.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貸款通則3.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4.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 (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及風險管理1.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控、監測指標和考核辦法的通知2.城市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3.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4.防范和處置金融機構支付鳳險暫行辦法 (三)存款與利率管理1.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2.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3.通知存款管理辦法4.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5.制止存款業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于規則 (四)現金管理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 (五)會計結算管理1.銀行賬戶管理辦法2.票據管理實施辦法3.支付結算辦法 (六)外匯外債管理1.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2.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3.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4.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5.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6.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7.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8.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9.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10.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七)債券管理1.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發行管理暫行規定2.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管理辦法 (八)內部控制及監督檢查 l.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2.非現場稽核監督管行規定3.中國人民銀行現場稽核規程(試行) (九)信用卡管理1.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四、其他有關規則1.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3.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4.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出處:/view/11004946.htm?fr=aladdin。
以下關于房地產金融的相關知識請高手幫忙回答
1、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所得售樓款屬于(D )
A、企業的權益金 B、企業的應收賬款
C、企業的固定資金 D、企業的負債
2、復按貸款是指(C )。
A、按揭貸款取得人要求增加的貸款
B、按揭貸款取得人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要求以同一財產辦理的按揭貸款
C、辦理了按揭貸款的金融機構以受押物為抵押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請求按揭貸款
D、按揭貸款取得人把抵押貸款轉移給第三人
3、投資經營性房地產,在收益一定的情況下,期望收益率越高,房屋的價值( A)。
A、越高 B、越低
C、不變 D、與其無確定關系
4、銀行的房地產受信業務主要是(B )業務。
A、房地產信托 B、房地產開發和經營貸款
C、住房抵押貸款 D、房地產存款和借款
5、若貸款人希望得到5%的實際貸款利率,通貨膨脹率為6%,那么設定的貸款利率應是( A)。
A、11% B、11.3%
C、12% D、12.4%
6、企事業單位為了進行金融結算,在銀行開立單位賬戶,應遵循(B )的原則。
A、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所指定的銀行辦理 B、賬戶的開立和撤消都需向中國人民銀行申報
C、自主選擇開立賬戶的類型和賬戶數
D、按照協議銀行可代辦存款和劃轉賬的業務
7、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MBS)屬于( C)。
A、房地產融資證券化 B、房地產實物產權證券化
C、房地產債權證券化 D、房地產擔保證券化
8、能把房地產金融機構已形成的貸款資產債權轉變為貨幣資金的是( C)。
A、房地產抵押貸款一級市場 B、房地產抵押貸款二級市場
C、房地產投資信托機構 D、房地產抵押銀行
只供參考
房地產有以下相關的法律規范:
(一) 主要法律
1、《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過,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過,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通過,2000年1月1日實施)
6、《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過,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訂,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訂,2005年10月27日修訂)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過,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法規、規章1、主要行政法規、規章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發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1年6月6日通過,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廢止)
(3)《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發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4日通過,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過修正決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10日通過,2000年1月20日發布施行)
(6)《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3月14日通過,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4年11月15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1995年8月7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1997年5月9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1996年12月30日發布,1998年12月3日修訂)
(11)《物業管理條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訂)
(12)《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記辦法》(2007年11月28日通過,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記辦法》(2008年1月22日通過,2008年7月1日施行)
(15)《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2010年4月17日發布施行)
(1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2011年1月26日發布施行)
(17)《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010年10月27日通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發布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010年12月1日發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2011年3月16日發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發布施行)
(2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2011年6月3日發布施行)
(2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19日通過,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1、《刑法》之所以規制非法集資類行為,主要是出于此類行為侵害國家金融秩序、妨害正常企業資金需求、干擾市場理性自我調控,所以非法集資類犯罪應當主要集中在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和擾亂市場秩序罪。
2、由于《刑法》規制非法集資類犯罪既為了保護公眾的利益,又為了防范資金的大規模非法集聚對金融、市場秩序造成破壞,因此界定非法集資的具體罪名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該罪名須有可能造成大量資金的轉移;二是上述的大量資金必須從為數眾多的被(受)害人處獲取。 3、如果僅僅侵害一名被(受)害人的財產,即使轉移資金的數額再大也不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
同時,從多名被(受)害人處獲取財物也不是簡單的犯罪疊加,否則受害人數再多也不能認定為非法集資類犯罪。 如果遇到了不良房地產開發商的話,建議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到損害,同時也可以使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房地產非法集資都表現為哪些形式?有哪些相關法律規定?的相關介紹,希望對于大家買房子有一定的幫助和啟發。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托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金融法規主要有:《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擴展資料: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
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
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于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1、金融機構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
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2)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
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并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3)證監會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匯對于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
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準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
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2、政府機構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么處理?公務員工資怎么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征——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
一般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為基礎,
包括《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
《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源管理規定》、《建設部關于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等等。
主要涉及房地產所有權制度、建設用地法律制度、房地產開發法律制度、城鄉規劃與建設管理制度、房地產交易法律制度、房地產登記法律制度、房地產中介服務法律制度
房地產拆遷法律制度、物業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產稅收制度等方面。
擴展資料: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參考資料: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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