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關于股權代持的主要規定
二、股權代持可能存在的主要法律風險
三、股權代持法律風險的防范
對此,建議可以考慮采取下列措施,防范代持股份被強制執行的風險:
(1)通過信托的方式實現股份代持;
(2)在股份代持協議中明確排除顯名股東針對股份享有的財產權利;
(3)要求受托人將其名義上持有的代持股份以委托人為質權人設定質權,質押給委托人。
來源| 東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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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說:股權代持是許多高凈值人士選擇的管理財富的手段之一,在生活中也較為常見,同時也是家族財富管理中較為重要的一大主題。近幾年因隱名投資引發的代持股糾紛持續增長,近日上海二中院在《股權代持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中對2012年至2016年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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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454號民事裁定書(楊金國、林金坤股權轉讓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認定楊金國與林金坤簽訂的股權代持協議,違反公司上市系列監管規定,而這些規定有些屬于法律明確應于遵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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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通過隱名代持方式投資擬上市公司,因違反相關股權清晰的監管規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代持協議無效,因代持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應根據雙方過錯以及貢獻大小等情況進行公平與合理的分割。該案中,原告楊金國在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與林...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 24 條明確了隱名股東這一概念,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是相對應的一對概念,隱名股東嚴格說法應為實際出資人,指享有相應的投資權益,但并未記載于公司文件中亦不進行工商登記公示。 隨著近...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 24 條明確了“隱名股東”這一概念,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是相對應的一對概念,隱名股東嚴格說法應為實際出資人,指享有相應的投資權益,但并未記載于公司文件中亦不進行工商登記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