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律師點評
隱蔽工程被后續工序遮盞后,其施工質量的檢驗及認定難度很大。如果不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工作,就容易給工程留下隱患。在隱蔽工程完成前,施工單位除了要檢查、檢驗并做好記錄之外,還要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一旦出現質量問題,特別是發生重大垮塌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損失巨大,影響惡劣。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必須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可靠。隱蔽工程在隱蔽后如果發生質量問題,將不得不重新揭開進行返工修復,修復后再重新覆蓋,造成資源的浪費和當事人雙方損失。因此《合同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均規定承包人在隱蔽工程隱蔽之前,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檢查合格的,方可進行隱蔽。承包人通知發包人檢查,而發包人未能及時檢查的,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順延工期,并要求發包人賠償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和材料構件積壓等損失。由此可見,承包人因發包人未及時履行隱蔽工程檢查義務而提起工期和/或費用索賠的前提即在于其已履行通知檢查義務,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申請文件則是證明該事實要件的直接證據,并構成承包人索賠的基礎。因此,發包人在接到該申請文件時應及時履行檢查義務,出具隱蔽工程質量驗收文件,避免在后續工程結算中對己方產生不利影響。
案例一 案例二律師點評 承包人負責供應的設備和材料清單、合格證書、驗收單、封樣記錄均可作為確定工程價款、質量責任歸屬、工期延誤責任的重要依據,如證明承包人及時供應的文件可用于排除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并以此作為向發包人主張工期延誤產生...
索賠案例SY建筑公司承建FG公司的廠房建設項目,承發包雙方于2010年2月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招標工程量清單顯示工廠A、B、C、D號倉庫各應制作144米長的運輸車坡道欄桿,合計576米。SY建筑公司基于前述工程量投報項目綜合單價。后經...
索賠案例2008年7月4日,正太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太公司)與姜堰市自來水公司簽訂 《泰州市區域供水姜堰輸水干管工程(姜堰段)BT項目合同書》一份,其中前期合同約定: 發包人(姜堰市自來水公司)將工程地點位于大泗鎮與泰興市交接點至姜堪市...
實務問題QUESTION《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條規定,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范圍依照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建設工程價款范圍的規定確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利息、違約...
原告(上訴人):浙江省××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被告(被上訴人):浙江xx市xx實業有限公司一、本案基本事實(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xx大廈工程地點:浙江省xx市工程期限:1995年5月30日至1996年10月1日工程造價:暫定2600萬元工程...
索賠案例2010年9月4日,S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與D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公司)簽訂一份廠房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由S公司承建D公司位于金湖縣衡陽南路與金寶南線西面轉角處的一號廠房1棟、二號廠房2棟、三號廠房1棟,承包...
索賠案例2010年3月15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A公司將位于北京市大興區某經濟適用房項目發包給B公司施工。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10年3月20日,竣工日期為2011年5月25日;承包范圍為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土建、安裝...
案例介紹 律師點評 這里需提醒發包人注意的是,如承發包雙方采納的是《2013版合同》且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將風、雨、雪等氣候條件納入不可抗力的范疇,根據《2013版合同》第17.3.2項第4目的約定: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
索賠案例經重新調試后第二次試車通過,但比原計劃延誤了5天,費用增加了12.5萬元;最終該設備安裝工程實際于2009年10月28日完成竣工驗收。仲裁庭最終裁決:由承包人承擔1、2號設備單機無負菏試車不合格增加的費用共計18.1萬元,由此導致的...
案例介紹A公司興建工業廠房,經招標投標后工程由B建筑集團第三公司承建,并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A公司頻繁修改主體結構設計,致使工程逾期6個月。結算過程中,B建筑集團第三公司提出由于A公司設計修改造成承包人已經集結到場的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