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仲裁房產合同糾紛屬于經濟仲裁機構,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方式中有約定仲裁解決的,到約定的(經濟)仲裁委員會(機構)。如果爭議沒有約定仲裁,一般可以到直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立案訴訟。 有約定仲裁時間,以約訂為準,沒有約訂時間的,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
一、仲裁: 1、一般四十五日內裁決,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一審訴訟: 1、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
合同仲裁通知書應當明確開庭的具體時間、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合同仲裁通知書應當明確開庭的具體時間、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的規定,加上審理立案...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
勞動仲裁立案到開庭最遲是25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之后,接下來,肯定就是想要知道究竟什么時間才能做出仲裁裁決。那么,勞動仲裁多久出結果呢?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
一般情況下開庭之后十五天內。依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定,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45日內作出仲裁裁決,若開庭后時間距45日期限不足十五天的,還會提前作出裁決。
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出具仲裁結果。如果案情復雜,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仲裁: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
勞動合同糾紛仲裁后一審判決,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如果再上訴至法院: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
勞動仲裁: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