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出具仲裁結果。如果案情復雜,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對開庭后多久判決沒有規定,時間長短,這個主要看送達情況、案情等。法律對案件的審理期限有有相應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在這個期限內作出判決,就不超過審限。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
要仲裁房產合同糾紛屬于經濟仲裁機構,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方式中有約定仲裁解決的,到約定的(經濟)仲裁委員會(機構)。如果爭議沒有約定仲裁,一般可以到直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立案訴訟。 有約定仲裁時間,以約訂為準,沒有約訂時間的,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面積誤差比在3%(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也就是說你只需要付誤差超出3%的...
判決書的下達期限,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當事人的個人行為沒有任何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
要仲裁房產合同糾紛屬于經濟仲裁機構,合同中約定爭議解決方式中有約定仲裁解決的,到約定的(經濟)仲裁委員會(機構)。如果爭議沒有約定仲裁,一般可以到直接向房產所在地的法院立案訴訟。 有約定仲裁時間,以約訂為準,沒有約訂時間的,出賣人遲延交付房...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
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法律并沒有直接規定開庭后多長時間結案,但是對于案件的整體審理時間有明確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