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
一審普通程序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但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從立案開始起算,有一個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達起訴狀副本的期間5天,送達后的答辯期間15天,收到答辯狀有5天的期限將答辯狀送達原告,(如果是公告送達,期限60天,答辯期限是一個月)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具體多長時間還要具體案件結合法院審判實際和當事人情況具體分析。 勞動仲裁受理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的程序如下: 1、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組成仲......
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之后,接下來,肯定就是想要知道究竟什么時間才能做出仲裁裁決。那么,勞動仲裁多久出結果呢?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計算:1、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的時間從材料補正之日起計算;2、增加、變更仲裁申請的,仲裁期限從受理增加、變更仲裁申請之日起重新計......

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出具仲裁結果。如果案情復雜,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仲裁: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
勞動仲裁: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
勞動仲裁: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
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的規定,加上審理立案...